吳祚來專欄:點評習近平「依法治國專題」講話

2015-02-04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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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習的依憲治國,有幾道是繞不過去的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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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將中共的權力置於憲法之下,就要恢復人民的真正主權,就必須在全國人大設置憲法法院,對政黨政治與行政進行違憲審查,而這個機構必須是獨立於中共,當然,它在行政上也並不從屬於全國人大,而只是要由全國人大來設立,體現人民主權的至上地位,憲法必須由人民主權來捍衛。

(新華門外標語迄今猶在。取自網易原創博客。)

其次,中共作為無限黨應該改變為有限黨,無限黨就是對國家與人民有無限的統治權,正是中共統治權的無限性,所以才有新華門前「偉大光榮正確的中國共產黨萬歲」這樣巨幅標語,一個政治組織對一個國家具有無限的統治權,這就是超越法律,既然中共組織作為一個政治實體,超越了法律,那麼,必然有各級組織超越法律,中共自己是不是被依法關在人民主權的籠子裡,這是依憲治國的關鍵。要讓中共從無限党進化到有限黨,中共就得進行合法登記,並進行有限化的改造,黨產要進行依法登記,黨產與國產要進行分離審計。當共產黨成為有限的黨,並依法登記之時,也會為臺灣國民黨與其它黨派到大陸進行合法登記創造條件,而這為政治民主化前提下兩岸統一,奠定了制度基礎。

還有,依憲治國說起來非常美好,但如何取信於民?我在網路上看到,轉發習講話後,許多網友跟帖說,誰信啊?甚至把視習講話為正能量的人,視為弱智。習近平應該致力於嚴懲那些違憲者,抓幾個大案例,譬如說,誰在利用手中的權力,控制百姓的言論自由權、結社自由權,以及信仰自由權?譬如最近教育部長要求高校不得宣傳普世價值,而中宣部也經常發文,不允許媒體談普世價值與公民社會、憲政民主等等,黨的宣傳部門與教育部門直接插手教育、學術,是不是嚴重違憲?是不是應該對其進行依法審理,誰有權對中宣部、教育部違憲依法進行審理呢?

習近平宣誓依憲治國,如果他自己能做到令行禁止,證明他是一個政治強人,政治強人只能保證自己治下的某種表面的安寧,而真正的依憲治國,是要保證法律的獨立性,司法機構的獨立性,不給公權力留下制度性的灰色空間,讓獨立的法律體系發揮作用,而不是靠政治強人來發揮作用,這是依法治國與依權治國的根本區別之所在。

*作者為旅美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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