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法案的托德.楊週四在院會致詞時說,法案的目的是為了要「做一個更好的自己」來應對中國所構成的挑戰。
參議院商務委員會主席坎特韋爾參議員(Maria Cantwell)強調,這項法案經過兩黨協商,並納入多項共和黨人的修正案,解決了不同成員對該法案的疑慮。
「我實際上認為我們與大家都分享了關於為什麼這項法案這麼重要的想法,因為我們有過很公開的辯論程序,」 坎特韋爾說。
在黨派爭斗激烈的美國國會,希望對中國採取強硬路線是少數幾個真正跨越黨派的共識之一。
《美國創新與競爭法》授權撥款約1900億美元用於從總體上加強美國的技術,另外撥款540億美元專門用於增加半導體、微芯片和電信設備的生產。
該法案還尋求通過外交手段、與盟友合作並加強美國在國際組織中的參與,來抗衡北京日益增長的全球影響力。
週四晚間,為了試圖推進法案進程,參議院多數黨領袖舒默與共和黨聯邦參議員克拉珀(Mike CrapoD)和民主黨聯邦參議員懷登(Ron Wyden)達成共識,納入了一項修正案。該修正案旨在報復他們所認為的中國的反競爭貿易行為,並禁止進口被認定使用強迫勞動生產的產品。
舒默週五在離開國會前表示,他計劃在6月8日再次推動《美國創新與競爭法》的院會表決。由舒默大力倡導的《美國創新與競爭法》在獲得參議院通過後,還必須取得眾議院通過,方能送交白宮,由拜登總統簽署成為法律。目前國會兩院皆由拜登所屬的民主黨以些微優勢掌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