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威脅讓他們迅速警醒!盤點美國國會2020年十大「抗中法案」

2020-12-26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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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法》的主要目的為反制中國在國際上孤立台灣的「霸凌手段」。法案要求美國採取策略與全世界政府接觸,以支持台灣的外交承認或加強與台灣的非官方關係;要求美國國務院對那些採取不利於台灣行動的國家使用各種外交援助選項,並清楚表達美國支持台灣參與適當國際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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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法案也要美國國務卿在法案生效後一年內開始,每年就行政當局採取的相關措施向國會提出報告,為期五年。

除了《台北法》之外,美國國會本屆議期結束前最後一刻,12月21日通過了《2021財年聯邦政府綜合撥款法》,長達5000多頁的內容包括了《台灣保證法》(Taiwan Assurance Act)。

《台灣保證法》條文中的國會意見認為,台灣是美國自由開放印太戰略至關重要的一部分,美國政府支持台灣發展不對稱能力,也敦促台灣為其防衛策略增加防衛開支;美國應該常態化對台軍售以增強其自我防衛能力。

值得關注的是,《台灣保證法》最具體的規定是「審視國務院台灣指導方針」,要求美國國務卿在法案生效後180天內,就國務院指引美台關係的相關規範進行審視並提交報告,「包括名為‘與台灣關係指導方針’(Guidelines on Relations with Taiwan)的不定期備忘錄及相關文件」,並重新發布這個指導方針給行政當局的部門與機構。


台灣外交部2020年12月18日舉行美台「科學及技術合作協定」宣布茶會(台灣外交部照片)

兩黨最大公約數:新疆、西藏人權問題

在《2021財年聯邦政府綜合撥款法》中其它涉及美國國際政策的相關法案還包括了在國會中停擺許久的兩項有關新疆和西藏的人權法案,分別為《防止強迫維吾爾人勞動法》(Uyghur Forced Labor Prevention Act)和《西藏政策與支持法》(Tibetan Policy and Support Act)。

《防止強迫維吾爾人勞動法》要求禁止進口所有新疆產品,包括美國名牌企業銷售的服裝、電子產品等,除非得到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的認可。

法案的核心立場包含了一種「可反駁的推定」(rebuttal presumption),也就是除非證明不對,否則該推定被接受為事實,而該推定預設:在新疆製造的所有產品都是使用強迫勞動生產的,因而根據1930年的《關稅法》是被禁止的。任何企業如果希望尋求進口新疆生產的產品都必須通過「清晰和令人信服的」檢視,證明其供應鏈中不包含強迫勞動。

法案還要求美國國務卿在立法生效後90天內確定新疆自治區維吾爾、哈薩克、吉爾吉斯和其他少數民族穆斯林所面臨的迫害是否構成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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