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報100倍費用 曲棍球協會涉詐領補助款

2014-11-12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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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國民黨立委林滄敏擔任理事長的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傳出涉及詐領公款弊案,該協會涉嫌浮報住宿款項高達100倍,以不實單據申領1年270萬元住宿費。(吳逸驊攝、取自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網站/影像合成:風傳媒)

由國民黨立委林滄敏擔任理事長的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傳出涉及詐領公款弊案,該協會涉嫌浮報住宿款項高達100倍,以不實單據申領1年270萬元住宿費。(吳逸驊攝、取自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網站/影像合成:風傳媒)

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今年初遭教育部體育署查獲,102年度以不實單據申領1年270萬元住宿費,實際上彰化縣政府向該協會僅收取2萬3千元費用,該協會涉浮報住宿款項高達100倍,有詐取補助款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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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署拒核銷 協會竟一併歸還已決算費用

廉政署在事後介入調查,曲棍球協會隨即在今年4月1日,一口氣繳回101和102年度「男女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計畫」的2年共540萬元住宿費,歸入體育署管理的「運動發展基金」,但令教育部體育署官員頭痛的是,體育署僅拒絕核銷曲棍球協會去年度請領的270萬元住宿費,但該協會卻怪異地連同前年度體委會已經完成決算的270萬元住宿費用也歸還教育部,立委段宜康質疑,曲棍球協會此一「要5毛,給1塊」的作法,無疑更啟人疑竇,廉政署有必要徹底清查曲棍球協會連續3年申請「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計畫」補助款的實際執行情況。

申請款項單據 出現早已廢棄「幽靈戳章」

立委段宜康指出,就他所掌握資料顯示,教育部體育署拒絕曲棍球協會核銷去年度270萬元住宿費,是因為體育署承辦人員發現曲棍球協會繳回的申請補助款單據,上面蓋有「彰化縣立體育場活動組」圓戳章,彰化縣政府早已在2003年廢棄不用,之後彰化縣立體育場租借場地,繳交規費開立單據時,早已改用方型戳章,為何在曲棍球協會繳交體育署的單據上會出現這「幽靈戳章」?教育部不能因曲棍球協會繳回540萬元款項,就不了了之,該協會恐涉有偽造文書、詐取公部門補助款之嫌。

知情人士檢舉指出,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於2011年起由國民黨立委林滄敏擔任理事長,秘書長為李淑惠,該協會自2012年起,連續3年向體委會及之後改組的教育部體育署以「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計畫」名義申請經費補助,2012年體委會時代,曲棍球協會向體委會「運動發展基金」申請270萬元住宿費,當時體委會僅以造冊查核方式輕騎過關;去年政府組織改造,由教育部體育署接手,教育部要求相關團體申請補助款需檢附單據查核。

知情人士進一步表示,去年曲棍球協會於5月1日至6月2日間向彰化縣政府借用縣立體育場,彰化縣政府依據相關規定,以團體價向該協會收取2萬3千元住宿費,但去年底教育部會計單位查核時卻發現,該會竟向教育部體育署申請核銷270萬元住宿費,明顯和該協會實際花費金額有高達100倍出入,體育署承辦人員進一步清查發現,該協會向體育署申請補助款,提出彰化縣體育場開立金額26萬2千500元不等單據共8張,核銷單據上的具領單位有「彰化縣立體育場活動組」字樣圓戳章,體育署相關人員因發現該彰化縣立體育場戳章異常,遲遲未同意曲棍球協會查核去年度270萬元住宿費補助款項。

曲棍球協會提出的核銷單據上具領單位「彰化縣立體育場活動組」字樣圓戳章,體育署發現早已廢棄不用。(吳逸驊翻攝)

廉政署追查中 立委質疑體育署涉包庇協會

知情人士透露,之後廉政署接獲檢舉,針對曲棍球協會展開調查,今年4月1日該協會因住宿費用查核未過,繳回相關補助款項,但令教育部體育署驚訝的是,曲棍球協會竟一口氣繳回前年和去年共計2年540萬元的住宿款項於運動發展基金,但實際上前年度曲棍球協會向體委會申請的該筆270萬元住宿費用早已核銷決算,如今該協會堅持一口氣歸還540萬元款項,立委段宜康曾詢問體育署官員,體育署以何種名目收下協會堅持繳回的前年度「已核銷具完成決算」的270萬元住宿費,但官員卻支吾其詞,無法回答,段宜康質疑體育署有為曲棍球協會包庇、掩護其涉詐領公款嫌疑。

知情人士指出,目前廉政署已針對彰化縣政府教育處承辦人員及教育部體育署人員進行約談,段宜康認為,廉政署有必要進一步清查曲棍球協會及約談該協會相關人員,以釐清真相。

《風傳媒》與林滄敏聯絡並留下問題,但至截稿前,林滄敏都沒有回應。曲棍球協會針對立委段宜康指控詐取補助款一事,12日下午發表聲明表示,立委林滄敏自2011年擔任該協會理事長,對內部運作均尊重專業,不介入會務。

協會強調,所有會務均由秘書長李淑惠經手處理,且公款公用;林任理事長後年度重要活動經費不足時,給予協助及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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