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萱觀點:蔡政府在陳同佳案的纏夾是怎麼回事?

2019-10-28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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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3-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23日上午9時出獄,受訪時向社會鞠躬道歉。(美聯社 AP)

20191023-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23日上午9時出獄,受訪時向社會鞠躬道歉。(美聯社 AP)

我發現自己看不懂和聽不懂政治訊息的頻率越來越高,這影響了我參與公共事務的意願,因此我開始思索這種資訊障礙造成的失語,原因為何?為什麼人們語言不通,國際旅行時也可以簡單溝通,但同為中文使用者,卻常有難以互相理解,甚至是出現「我完全聽不懂你在說什麼」的情況。網路提高了媒體的接近使用權,評論市場讓人眼花繚亂,但我們並沒有更接近真實,只感覺到立場的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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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精準認識語言的意涵,我受到的教育是:談話要放在前後文和背景脈絡中理解,討論時涉及的關鍵詞需要清楚的定義。使用同種語言的人可以用更多的文句讓人明白自己的意思,真理怎麼會越辯越不想談?我認為這是沒有先區分出主要目的和保持客觀態度的問題。語言不通的比手畫腳和簡單語詞可以溝通,是因為目的不外乎「找路」與「交易」,目的很清楚。人在異鄉遇上困難,希望能協助旅人達到目的,我們的態度也是友善的。如果政治上我們也願意在大家都愛斯土斯民的脈絡下進行善意解釋,就可以把關注因言賈禍的時間用來檢視政治人物的實際作為,團結督促政府完成人民期待的目標。

最近蔡英文政府為了在臺殺害女友的港人陳同佳能不能在臺審理,中華民國(臺灣)當局該如何因應陳同佳想來臺自首,從總統、行政院長、內政部長、陸委會、國安局、到不具名的國安人士都發表了談話,據說連應對的劇本都有三套,加上「談判專家」「零秒出手」等形容詞….我們該如何理解政府對此案的態度和計畫?

以本案來說,我建議以「讓犯罪者受到制裁」和「維持國家主權地位」兩個目的來檢視蔡政府,如果還有其他不能放棄的重要目的,再評估是否加入考慮。但主要目的越少越好,因為要追求單一價值比達成多重目標進行整體損益比較容易。相信「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的人做決策很容易,因為「自由」這個單一價值對這類人而言是絕不可犧牲,也不需要權衡其他利弊的。若同時要考慮自己與他人利益和比較多重價值的決策會複雜許多,關鍵時刻什麼才是最正確的選擇,建立和選擇的判斷準則也會因為整體情況時空環境差異而有不同。

20191024-陸委會主委陳明通24日於立院內政委員會備詢。(顏麟宇攝)
蔡政府在陳同佳案髮夾彎之後,不具名高層又爆出本來就有三套因對方案。圖為陸委會主委陳明通於立院內政委員會備詢。(顏麟宇攝)

追求單一價值不能有內在邏輯的矛盾。例如自由若真是最高價值,這樣的邏輯就必須貫徹,不能在野時爭取集會遊行自由,執政時限制集會遊行自由,這會讓人覺得自由是可以視情況限制的,自由並不是唯一和最重要的價值。因為要進行整體損益比,還是要在目標或價值間比較,所以應該先檢查單點的利益能否成立,最後才能在不同價值和利弊間做取捨。考量「陳同佳要接受審判」和「中華民國要維持國家主權」的目標,蔡英文政府只需要派個獲授權能負責的人出來說明:依照我國法律,能不能偵辦外國人在臺殺人案?依照我國法律,能不能偵辦大陸地區人民在臺殺人案?如果這兩個問題都不想回答,就說明一下蔡英文政府計畫如何定義香港人的國籍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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