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處徵收案被中央駁回 地方呼籲高雄市府強力爭取

2016-10-20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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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黃石龍等在議會召開「澄清湖特定區計畫暨八德至鼎金間高速公路兩側之土地開發方式,應採區段徵收一次整體開發」公聽會,與會在地專家學者強調,大埔事件是執行上出問題,而不是區徵法制有問題,不應將區段徵收妖魔化。(楊伯祿攝)

市議員黃石龍等在議會召開「澄清湖特定區計畫暨八德至鼎金間高速公路兩側之土地開發方式,應採區段徵收一次整體開發」公聽會,與會在地專家學者強調,大埔事件是執行上出問題,而不是區徵法制有問題,不應將區段徵收妖魔化。(楊伯祿攝)

受苗栗大埔區徵抗爭事件的牽累,高雄縣市合併後,市長陳菊力推多處區段徵收案,希望「縣市縫合、透過土地開發挹注市庫」,因中央有過「一朝被蛇咬」及「投鼠忌器」的惶恐,在內政部都委會、土徵審議小組審議時全部槓龜。20日上午市議員黃石龍等在議會召開「澄清湖特定區計畫暨八德至鼎金間高速公路兩側之土地開發方式,應採區段徵收一次整體開發」公聽會,與會在地專家學者強調,大埔事件是執行上出問題,而不是區徵法制有問題,不應將區段徵收妖魔化,更何況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在不違反中央上位計畫及相關法制下,都市計畫及土地開發屬地方權責,中央強制干預恐怕缺乏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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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專家地主參與 討論澄清湖區段徵收案

公聽會由黃石龍主持,邀請義守大學教授吳文彥、鄭安廷、崑山大學教授鄭明安、地政專家洪再利等與談,以及高雄市政府相關局處到場說明,在地議員周鍾淡、邱俊憲、沈英章等也與會發言關切,約有一百多位地主參加、表達心聲。

公聽會先說明討論主題,為大高雄未來發展及全體市民福祉,解決鼎金系統長期塞車及周遭淹水問題,建議應貫徹原都發局所提之澄清湖特定區區段徵收案,並將45-1、45-2、45-3、以及八德交流道增設案一併納入考量,而為一次整體開發。相關討論問題包括:

(一)鼎金系統長期壅塞,整體交流道系統及平面引道未臻完善為主因。例如缺乏從東向西轉國道一號之平面交流道,除非繞遠道至國道十號仁武交流道,再接國道一號北上,否則就擠進鼎金系統上國道一號,加劇鼎金系統交通壅塞。本案整體開發若能通過,將可針對此地區(民族、大中路口)由西向東、及由東向西之平面道路車流,適當導引至國道一號及國道十號,不再有塞車之苦,對於高雄榮總的重病患者之搶救送醫,也不致因經常塞車而延誤獲救。

(二)本農業區,灌溉系統已經失去功能、且受生活污水嚴重污染,早已不適合引水農作。加以受高速公路阻隔,本區天然排水功能早已遭受嚴重破壞,導致數十年來排水不良,也成為重度土壤液化區,而且百姓長期受淹水之苦,甚至嚴重浸毀高速公路基石,亟需考量安全、盡速妥善解決。

(三)原都市計畫送內政部編號45-3原規劃中心為公園,明確不妥,因該區西北側連接高鐵路(中央分隔島重要排水渠道),建議該公園用地應採公園兼滯洪池的多目標開發為宜,如此可協助高鐵路、與民族路間之排水更為完善,也嘉惠強化大中路以北華夏路、自由路、博愛路等路段排水功能,更能有效預防三鐵共構站區鐵路地下化淹水之慮。

(四)本案45-1北面高楠社區,因規劃不良,至聯外道路曲折難行且寬度不足,嚴重影響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建議納入本次整體開發案一併解決,於社區東側規劃道路連接高速公路平面引道,使消防車等大型車輛能順利進入社區。

(五)本案不僅影響本區域開發,也影響全體高雄市民權益,應速以區段徵收方式整體開發。既可解決公設用地取得之財源籌湊問題,亦可透過整體開發,迅速解決本區域排水、滯洪、以及紓解民民族、大中路口交通之壅塞、確保高速公路行車安全,以及疏散周邊人口過度密集與都市更新等即期目標,更能符合縣市無縫接軌完整合併的政策。

吳文彥曾擔任高市府都發局及工務局副局長,他說,該地區整體開發,有利於防洪治水、紓解交通壅塞、以及縣市縫合,具備公益性及必要性。針對區段徵收,大法官732、739號釋示,已經認為區段徵收開發方式相較於一般徵收,提供地主多元選擇,比較沒有爭議,法制沒有問題;不要因為大埔事件一朝被蛇咬,就輕言放棄區段徵收土地開發方式;而且地方制度發規定,都市計畫與土地開發屬地方權責,中央不宜過度強制干預。

鄭安廷表示,他曾擔任中央多個審議委員會的委員,審查地方提送的都市計畫及土地開發案,如果公益性、必要性、不可替代性、整體利益考量、以及民眾共識沒問題,委員經常不會有太多的阻饒意見。他現在也住在開發區內,本開發案應該能符合上述審查原則,市府在計畫書及審查會中,應加強這方面的論述。

鄭明安曾在高市府地政局、國有財產局擔任要職,區段徵收以抵價地換取現金補償的方式,還是當年他們「發明出來的」,他強調,大埔區徵抗爭事件,出問題的是執行面,怪手把即將收成的農作物剷除,被認為「暴殄天物」「夭壽」,社會觀感太差,因此將區段徵收妖魔化,其實,區徵在制度面沒問題,是很公平、可行的土地開發方式。

區徵被妖魔化 市府應勤加說明

洪再利曾擔任地政局土地開總隊長、副局長、都發局副局長,他指出,高雄第一科技大學、高雄海洋大學、高雄大學、凹仔底農16、高雄餐飲大學等大型開發案所需土地,都是透過區段徵收取得,對高雄市發展貢獻很大,過程中即使有些微爭議,但經地政局充分溝通協調,都獲得解決。因為大埔事件,縣市合併後市府推出多處縫合區徵案,結果區徵已被妖魔化;參與公益性、必要性評估說明會時,地主對都市計畫、區段徵收也一知半解,一聽「徵收」兩字就開罵,其實區段徵收開發方式對地主最公平,也可共享土地開發利益,但因宣傳說明不夠,所以被污名化,令人扼腕,這方面都發局、地政局有很大的改善空間,相關資訊應充分揭露,勤加說明,讓百姓充分了解,就可減少阻力。

另一位從台北南下高雄與會的都市計畫專業技師表示,不管在公部門或私部門服務,台灣北、中、南都待過,南下高雄,往車外看,高雄的地景和其他縣市有很大不同,這是土地整體開發形塑出來的成果。

灌溉系統荒廢 種出芒東連自己都不敢吃

一位地主表示,他已經80多歲,從農一甲子,土地在中山高闢建時曾被徵收,現在年老了,做不動了,希望趕快辦理區端徵收整體開發。另一位地主則說,他在區內有一甲多的芒果園,因為灌溉系統荒廢,只能鑿井取水,可是抽出來的水黃黃的,所以種出來的芒果他不敢賣、以免被說黑心,自己也不敢吃,送人吃也不好意思。

市府工務局代表說,現在市府開闢道路,土地徵收費用占8成以上,他贊成透過整體開發取得道路用地。高工局代表則表示,如果用地取得沒問題,本區增設交流道可行性就大大提高,該局會盡力配合。水利局代表說,本區的九番埤、北屋排水綜合治理計畫,當初呈報經濟部水利署曾取經費補助,是敘明以一般徵收取得所需用地,既然市政府推動區段徵收,該計畫將作修正。地政局和都發局代表就其參加內政部審議情形做說明,45-1案(九番埤區段徵收案)面積41.2公頃、及45-3案已確定被中央退回,理由是「必須屬行政院核定的重大政策」,並說區內之治水防洪、高速公路匝道所需土地,可以一般徵收取得,而籌湊財源也不應該是變更都市計畫區段徵收整體開發的理由。

最後,與會人士一致認為,高雄市政府不應放棄本區區段徵收整體開發,應該整合各局處業務,強化公益性及必要性論述,並爭取成為「行政院核定的重大建設」,強力爭取本區之區段徵收整體開發獲得中央支持同意。也呼籲內政部都委會、土徵小組委員南下高雄實地了解問題及地方需求,切莫從台北觀點看高雄,只看計畫書就驟然論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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