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要離婚,但寶寶被罵?新華社痛批王寶強離婚 「炒作家醜,令人不齒!」

2016-10-20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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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寶強與妻子馬蓉近期為了離婚鬧上法院。(新華社)

王寶強與妻子馬蓉近期為了離婚鬧上法院。(新華社)

中國影星王寶強起訴妻子馬蓉離婚、馬蓉起訴王寶強名譽侵權2案18日相繼在北京朝陽法院開庭,法院外擠滿了各家媒體的記者和看熱鬧的人,社群媒體的討論也爆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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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寶強走進法庭的時候,新華社也推出一篇署名評論。

新華社:「令人不齒」

新華社的文章開宗明義:「今天上午,備受關注的某明星離婚案官司與名譽權糾紛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召開庭前會議,引發大批媒體和群眾圍觀。作為影視明星,把家事當公事,拿炒作家醜來擴大社會影響,實在令人不齒。」

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原因、都交代得清清楚楚,卻不點名。

法庭才開「庭前會議」,新華社對這位「令人不齒」的「某明星」高調離婚的動機已經下了結論:「一場本很正常的婚變,竟帶火了其執導的影片,使其未映先火。沸沸揚揚的離婚事件,不過是為了公司利益而精心策劃的一齣鬧劇。」

新華社顯然不怕王寶強起訴其誹謗和損害名譽,儘管他是當紅小生。

文章對王寶強苦口婆心:「常言道:『家醜不可外揚』。普通人尚且明白這個事理,作為影視明星更應明白。」

但是在作者眼裏,王寶強卻「把家醜放到如此巨大的輿論場中並持續發酵,形成強大的關注度效應。這種違逆中國傳統道德,利用家醜來造影響的行為,真是毀人『三觀』。」

名人與普通人

這頂帽子大得嚇死人。損完了王寶強,作者意猶未盡,把法庭外圍觀的眾人也「可憐」了一把:

「也許,圍在朝陽法院門口的媒體和群眾遲早會明白,其實一個明星的婚變和一個普通人的婚變並沒有什麼區別,是利益讓它產生了區別。」

不知道這位記者本人是否也是「圍在朝陽法院門口的媒體」之一。至於「群眾」,他們之所以「圍在法庭外」、在社交媒體上嚼舌頭,正是因為他們都明白,明星的婚變與普通人的婚變有區別,而且區別大了。

普通人離婚,「家醜外揚」是常見的事,「一哭二鬧三上吊」,把孩子甚至寵物當籌碼相要挾,手段「令人不恥」。但除了街坊鄰居辦公室同事議論幾句外,陌生人不會理睬。

名人離婚可能很高調,演出環球時報所稱的「狗血劇」。也可能很低調,盡可能不張揚。但不管是高調還是低調,一旦讓媒體知道,就無法擺脫媒體的追逐。

以最近2起好萊塢巨星的離婚為例。眼下的布萊德彼特(Brad Pitt)和裘莉(Angelina Jolie)的離婚案,以及另一對好萊塢夫婦強尼戴普(Johnny Depp)與妻子安柏.赫德(Amber Heard)離婚案,當事人雙方都保持緘默,但媒體使出渾身解數,引述一個個匿名的「知情者」、「朋友」、「閨密」,不停爆料與揭秘。

因此,布萊德彼特不得不在美國《人物》雜誌(People)發表聲明:「現在最要緊的是我們子女的福祉,我誠懇呼籲媒體,請在目前的困難時刻給我們需要的空間。」

媒體關注,是因為「群眾」感興趣。「群眾」感興趣是因為他們是名人,就這麼簡單。

正常與不正常

新華社發表評論前,人民日報旗下的環球時報也發表了署名社評,告誡王寶強不要把離婚變成「狗血劇」。

文章告誡當事人:「他們在亮明自己的態度之後,向輿論的『傾訴』或『宣洩』越少越好。這是他們雙方的一種自尊,與無限地示恨、相互揭醜相比,這給他們及親人造成的傷害會小一些,給社會造成的污染也會少一些。」

王寶強離婚案成為媒體焦點後,中國媒體的主管部門廣電總局甚至發出通知,禁止媒體追捧明星與網路紅人,防止炒作個人隱私和情感糾紛。廣電總局要求媒體「大力弘揚革命文化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開放為核心的時代精神。」

名人神話般的愛情破裂,很正常。名人離婚引起公眾關注、媒體聚焦,公眾與媒體互相推波助瀾喋喋不休,很正常。

官媒發表社評告誡名人應該如何「正確」處理離婚、媒體主管部門發通知要媒體轉移注意力,則不正常。

有人說,中國媒體人有勁沒處使,公眾感興趣而媒體不能觸及的話題太多,只好另闢蹊徑,勁都使歪了。

如果要斥責這種說法是無稽之談,廣電總局要求媒體「大力弘揚」的「革命文化、時代精神」首先要證明能帶來點閱率。

*本文原刊《BBC中文網》,原標題〈觀察:王寶強離婚 中國官媒演「狗血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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