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之聲》專訪香港前政務司長陳方安生:當「一國兩制」變成「一國一制」

2019-04-06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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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方安生 : 我認為一個人最重要是活得有尊嚴,忠於自己的理念和原則,那些人的閒言閒語,我認為最好是逆來順受,不必太過介懷,現在有很多是亂扣帽子及貼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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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建制派批評我出訪美國,我也感到莫名其妙,要知道我們和美國的關係,已經有170多年的歷史。過往,在回歸前及回歸後數年,政府高層包括我都頻頻往出訪,推廣香港,特別是與香港有經貿來往的國家,一方面令西方國家放心,「一國兩制」在貫徹落實;同時突顯香港與國內城市之不同,因為我們其中一個優勢,就是與國際接軌,如果沒有交流,那麼怎様突顯我們作為一個對外金融和服務中心之地位呢?這也是我們一個很獨特的角色,起碼現時中國還沒有一個城市可以取替。所以我這次回來,特別呼籲特首林鄭月娥及政府高官到美國、歐洲、加拿大等地親自解答國際間的疑慮,及解釋香港的政治情況,包括香港是否全面貫徹「一國兩制」。

我認為香港現在太內向,無可否應與內地經濟融合至為重要;然而,除了向國內看,我們與國際的聯係,是我們的優勢,我們不要自動放棄。

德國之聲:香港政府已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正式展開修改《逃犯條例》的程序,這一條法例引起香港巨大的爭議,約萬名香港市民游行抗議,請問您如何看這條法例?

陳方安生 : 首先我感到很詫異,一個負責任而關注度香港本身利益的特區政府,是不應提出這條法例的。有些人說,今次修例不是中央下達的命令;然而,我真的不敢相信,這是出於行政長官的意願。回歸二十二年,為甚麼我們與國內仍沒有一個移交的協議 ? 正是因為我們沒法相信國內那一套司法制度,大家有目共睹的是 : 欠缺公平、不公開的審訊、甚至連律師代表也沒有,誰可以相信這一套制度?所以與國內沒法達成一致的協議。那為甚麼現在要這麼倉猝修訂? 我記得當年,雙方政府是同意,沒辦法達成議協就先擱置吧。

現在,二十二年後港府要把它合法,藉口是港人在台灣殺人事件,說那位死者媽媽很慘,感到不忍心。這是一個藉口,台灣已經表明,一年多兩年前已經希望和特區政府討論這個事件,只是特區政府不理睬他們而已,明顯這個藉口已經站不住腳。然後他們 ( 特區政府) 又說,不想香港作為一個逃犯的天堂。然而,當你要行使這條法例時,你便要說服香港市民,不用擔心人生安全,就算被遣返,也會得到公平的審訊、有律師代表等等,但現在這些完全欠奉。

德國之聲: 2003年因商界的自由黨田北俊最後時刻轉軚,使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被擱置至今,這次特區政府有備而來,率先剔除《逃犯條例》有關商業犯罪的九條,以討好商界希望能過關。而香港富豪劉鑾雄率先跳出來反對《逃犯條例》,您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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