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3:規矩要少,避免約束孩子的空間與行動
若孩子動不動就違反父母某一項規矩,會讓小孩覺得無論做甚麼都會違反規矩,反而增加了孩子的挫折感,使得孩子失去探索世界的信心。
「鼓勵性規矩」協助孩子建立好行為、好習慣
誇獎孩子在過程中的努力與學習,好習慣建立了,便不用再強調
「鼓勵性規矩」的主要目的是鼓勵小孩表現「好」行為以及建立「好」的生活習慣。譬如我們家女兒喜歡看書,常常把所有的書都排在地上一本一本看,閱讀完也沒有物歸原處,因此我們便設立「睡覺前一定要收拾好小圖書館」的鼓勵性規矩。
當然,「鼓勵性規矩」跟「禁止性規矩」一樣要符合三個原則:「清楚而具體」,孩子才能了解規矩的內容;要「有道理」以便讓孩子接受規矩;也要「少」讓孩子慢慢記住與習慣新規矩。但是,跟「禁止性規矩」最大的不同在於,家長必須不斷地用誇獎的方式鼓勵孩子遵守「鼓勵性規矩」。
就拿「收圖書館」的規矩來說吧。每天晚上我們都不厭其煩地對女兒說要準備睡覺囉,該去收圖書館了。但有些書對2歲小孩來說還是滿重的,也不容易放回櫃子,因此我們便要求女兒把書撿起來給爸爸媽媽,父母幫忙把書放回去。當女兒看到我們大人的行為,也很堅持要跟爸爸媽媽一樣,要自己把書放回去。
一開始設立這個規定的時候,我們其實不勉強女兒,看到她幫忙,便誇獎她,對她說:「謝謝你,看完了把書放回去是很好的習慣!」
現在女兒已經習慣撿書,我們就不再誇獎她撿書的習慣,而是在看到她把書放回櫃子裡時誇獎她說:「哇!真的很棒,把書放好!謝謝!」
等到女兒可以把書排得整整齊齊時,我們的誇獎就換成:「哇!好整齊喔!謝謝妳把書排的那麼好啊!」
最後一步應該是我們不用提醒她,她也會主動要收圖書館,等到那一天我們應該會誇獎她說她很獨立,幫爸爸媽媽維持家裡的整齊。
等到「收圖書館」成為女兒的習慣,我們就不誇獎她了,早就學會的好習慣繼續誇獎,會讓孩子覺得這是什麼了不得的成就,而不是她應該做的事。「鼓勵性規矩」是有目的性的,等到目的(建立好習慣)達成了,便可以不用再強調。
「鼓勵性規矩」之所以需要透過誇獎的方式執行,是因為希望透過誇獎鼓勵孩子展現好行為,進而建立好習慣,因此,值得誇獎的不是最後的結果,而是孩子在過程中的努力與學習,另外值得誇獎的不是孩子早就學會的行為,而是孩子新學會的行為以及進步的地方。
在咖啡廳追餵小男孩的父母,如果也可以認識包含「清楚具體」、「有道理」與「少而美」三原則的荷蘭式規矩教育,這樣一來,肯定可以省下不少力氣,下次家庭聚餐時孩子也可以好好地陪家人吃一頓飯了。
作者│韋岱思(Thijs Velema)
國立中山大學企管系助理教授,台灣大學社會系博士,在荷蘭出生長大,唸大學時因為想多了解東亞來到台灣學習中文。
2010年變成阿兜仔女婿,2014年升格成為荷蘭爸爸。很享受觀察兒女長大的過程,把兒女的學習進度視為自己人生最大的成就。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野人文化《荷蘭爸爸的教養真心話》
責任編輯/鐘敏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