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選擇,真是你選擇的嗎?科學史上最大爭議:或許人類根本沒有自由意志!

2016-09-22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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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反自由意志最力的神經科學家山姆‧哈里斯(Sam Harris)總結說,「通俗的自由意志概念立基於兩項假定:(1)每一個人都能做出跟原本的決定不同的選擇;(2)我們當下的想法與行動絕大多數都是意識的產物。」由於這兩項假定都禁不起科學檢證,因此自由意志不存在,或者至少自由意志的「通俗概念」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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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意志是一種幻覺」,這種說法已經成為非常普遍的主張,以致於在提到這句話時,大家總是覺得「想當然耳」。但這個觀點的支持者也坦承自由的幻覺實在太強烈,因此就算否認自由存在,對我們日常生活的行動依然未能構成太大影響。即使我們在反思時知道自己沒有自由意志,但「感覺」上仍會覺得自己擁有自由意志。而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個嶄新的正統學說對於世界也不是毫無影響,其中最重要的是它挑戰了我們的責任觀念。

如果我們同意自己的一切行動都是自己無法控制的原因造成的不可避免的結果,那麼我們如何理直氣壯地要求大家必須為自己的行動負道德責任。如果自由意志不存在,那麼責難與責任也必然不存在,這樣一來,法律與道德的基礎也將蕩然無存。

舉例來說,每當發生謀殺案的時候,一定會有人辯解說,殺人犯自己也是他無法控制的力量下的受害者。例如1984年詹姆斯‧赫伯帝(James Huberty)在聖地牙哥亂槍掃射造成21人死亡,有人主張槍手之所以如此憤怒是因為吃了太多麥當勞食物裡的味精,以及他擔任銲工時吸入含有鉛與鎘的煙霧。

所以,自由意志真的只是幻覺嗎?我跟其他許多比我來得優秀的心靈都認為不是如此。然而在此同時,一般普遍流行的自由意志觀點確實有說不通的地方。這類觀點建立在天真而化約的假定上,以為人類可以掙脫生物與歷史的限制,在無條件的自由下做出選擇。自由意志面臨諸多質疑,我們不能因此完全否定自由意志的存在,而是要更審慎地思考自由的意涵,並且放棄那些過於簡單的假定。

自由意志的爭議有著急迫的社會與政治重要性。一方面,有些人相信,人很容易把問題推給社會、自己的基因、成長過程或腦子,而不願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如1993年當時的英國首相約翰‧梅傑(John Major)所言,「社會需要多一點指責,少一點體諒。」這種觀點促使公共政策降低福利給付與國家支持,並且推廣以嚴刑峻法取代「憐憫」同情的刑事司法政策。然而在此同時,其他的潮流則強調人的命運是受到先天與後天雙重的影響。2011年一份重要的政府報告指出,「證據顯示,孩子早年的經驗會強烈影響往後的人生,舉凡健康與社會行為,到就業與教育程度,全都在影響之列。最近期的神經科學研究也發現,孩子在三歲之前的經驗對他日後的人生影響尤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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