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 十八屆五中全會10月26日召開

2015-10-13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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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主席、中共總書記習近平(美聯社)

中國國家主席、中共總書記習近平(美聯社)

中共中央政治局12日召開會議,研究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十三五)重大問題,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主持會議。會議決定,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於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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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慣例,10月召開的五中全會會追認中央作出的開除令計劃、陳川平、王敏、朱明國黨籍的決定。令計劃的中央委員資格將由排名第一的候補委員劉曉凱遞補。

一般來說,每屆中央委員會在5年內召開7次全體會議。回顧中共改革開放以來的歷次五中全會,在十五屆五中全會之前,五中全會的會期並不固定。十一屆五中全會的會期是1980年2月23至29日,十三屆五中全會則是在1989年11月6至9日。十二屆五中全會和十四屆五中全會,則都是在9月召開。

自十五屆五中全會開始,五中全會一般都在10月召開,會期也一般都在3到4天。如十六屆五中全會的會期就是2005年10月8日至11日;十七屆五中全會的會期是2010年10月15日至18日。

十一屆五中全會到十三屆五中全會,會議的主要議題之一與人事有關。

十二屆五中全會增選田紀雲、喬石、李鵬、吳學謙、胡啟立、姚依林為中央政治局委員;十三屆五中全會通過了《中國共產黨十三屆五中全會關於同意鄧小平辭去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職務的決定》,決定江澤民為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

十四屆五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的建議》。自此開始,審議通過「五年規劃」成為五中全會的主要議題。此後的第十個五年計劃和十一五規劃、十二個五規劃,就都是在五中全會上審議通過。

十八屆五中全會人事看點

開除中央委員、中央候補委員黨籍,要經黨的中央全會決定。

此前的十四屆五中全會、十五屆五中全會、十七屆五中全會,分別審議通過了《關於陳希同同志問題的審查報告》、《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徐鵬航同志問題的審查報告》、《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康日新問題的審查報告》,撤銷了陳希同、康日新的中央委員職務,徐鵬航的中央候補委員職務;給予徐鵬航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開除了康日新的黨籍。

初步統計,十八大以來,已有100多名省部級及以上官員、軍級以上幹部被查。其中包括蔣潔敏、李東生、楊金山、令計劃4名中央委員,以及李春城、王永春、潘逸陽、萬慶良、陳川平、王敏、楊衛澤、朱明國、范長秘、仇和、余遠輝11名中央候補委員。

上述人中,去年10月召開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確認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給予李東生、蔣潔敏、楊金山、王永春、李春城、萬慶良開除黨籍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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