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不受重視保障 政府派外華語教師遲早改教簡體字

2015-10-07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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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令人費解的是,教育部所考核績效的KPI績效指數與會計帳規則似乎並沒有考慮過海外華師的實際工作情況。它的評鑑從每個月宣傳Study in Taiwan及輔導留學的學生人數、拜訪當地大學中學小學的次數、粉絲頁人數成長等等切入,更令各個外派人員頭痛的是教育部的KPI要求授課學生數應該每年成長,但是在教師人員配置不變(而且很多時候是一校一人)的情況下,每年要求學生人數成長,不僅不切實際,也等於是變相讓每位老師們負擔越來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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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老師在大學駐點,形同「一人文化中心」,除了教學,還要帶學生寫春聯、打太極拳、包水餃、品茶。然而這些在極有限的預算與人力配置下所辦出來,相當受到當地歡迎的文化活動,被教育部審查的官員評為「低層次、不入流」。假使臺灣書院可以跟臺灣教育中心結合,或者研發出一套工作盒讓老師可直接使用於介紹臺灣及華人文化,不要只依靠一位老師和幾百美元一年的教具預算(而且不能買書和影片,老師放映臺灣電影必須自己購買公播版影片)在國外變戲法,或許在操作上較有可能接近國內所認為的「高層次、有水準」。

中華民國駐海外使館多以經濟文化中心為名,然而實質上只是辦公室,不像其他國家會規畫公共空間提供圖書、影片放映、文化活動等,讓想要了解與親近臺灣文化的外國人有管道入手。作為海外華師,我們一向樂於支援缺乏教育組官員或文化組官員的海外辦事處來舉辦活動。只是,若能將臺灣教育中心轉型成獨立的文化協會,它有開設收費華語課程財務獨立的潛力,也能夠彌補目前人力短少的駐外代表處所不能發揮的功效。

中介在臺印之間,看似多功能、多連結的我們,又是在什麼樣的勞動條件下工作呢?我們雖然必須申請工作簽證,但薪資其實達不到印度法定外國人申請工作簽的下限。這份工作的薪資只有國內以國家稅金發給的每月一千兩百元美金,在帳目上列作生活補助金,因此不扣所得稅,也沒有勞健保,薪資不會隨年資上升也沒有雇主的退休金提撥。當我們在印度辦理外國人居留登記,被當地移民局要求繳交稅務資料,因為薪資的特殊性質而無法提出證明,來來回回跑十多趟是家常便飯。我印象最深的是當我在海外因稅務資料延簽失敗時,陪同調解不成的臺灣官員坐司機開的公務轎車離開;沒有保險當然也沒有配車,做的工作類似公務員但待遇卻連一般勞工都比不上的海外華師孤身走入混亂的印度街頭。

中華民國的海外華語教師沒有工會,亦不能參與教師工會。在沒有保險、雇主不明確、很多未列於契約內但基於工作性質不得不協助執行的任務下,工作任務艱鉅且身在海外,一旦發生意外,難道是勞工自己的責任?國家選派華語教師遠赴海外任教,具體所要達到的成效是什麼?預期成效與其願付成本之間的關係是否合理?沒有明確外交政策及教育輸出具體方針所反映的其實是國家定位的不明確,作為在海外第一線代言臺灣的華語老師,只是這個現實體制下用完就丟的卒子。

語言教學本是專業,沒有簡繁體之分,政府在民族主義的思維下不斷宣傳正體字的好處,然而當來自國內的就業安全未能得到保障,華師離開體系轉入當地社會開始順應當地市場需要改教簡體字,也是遲早的事。

*作者為印度理工學院馬德拉斯分校人文社會學系客座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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