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山專欄:搞什麼「公式化社會」的市場經濟國家?

2015-07-01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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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調整都變成吵架的基本工資調整,勞動部要訂公式。圖案為今年勞動節勞工發動大遊行。(葉信菉攝)

每次調整都變成吵架的基本工資調整,勞動部要訂公式。圖案為今年勞動節勞工發動大遊行。(葉信菉攝)

臺灣真的須要變成為全球少見的剛性「公式化社會」之市場經濟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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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很值得積極爭議的國家級新鮮課題。

勞動部最近仿照處理水電費率模式,擬議制訂臺灣版「基本工資公式」,以作為勞動部便宜施政套用。初步列為「基本工資公式」計算參數的,主要有最低生活所需、扶養比、經濟成長率、國內生產毛額(GDP)、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變化(通貨膨脹率)等,基本上,都是從勞動力供給面的單向成本效益觀點出發,完全沒有需求面變化設想與思考。

「公式化」模式是「民粹治國」產物

勞動部亟思使用「公式化」模式,面對迭有爭議多年的基本工資課題,一方面是想運用看似「有數字科學依據」、「客觀理性」、「完全免除情緒因素」的計算公式,以期凸顯理性、公正、透明、可預計、可評判,更重要的是可以有效堵住衝動激情,安撫濫情理盲的民粹抗爭,減少無謂的肢體衝突對立;另一方面則欲藉以建構「客觀的」勞資議價基準,避免非理性漫天討價還價的「分貝決策」。

的確在今天「價格敏感度特高」的臺灣社會,用「公式化社會」手段,看似最能夠企及「便宜治國」目的,至少過去幾年曾經每試必爽,尤其水電費率爭議的紓解驗證,更可充分看到,當然也因此益發鼓舞整個社會,朝此方向大步邁進。

更加負向衝擊臺灣經濟發展

在操弄「公式化社會」手段,使用經濟連動的「公式化」模式的結果,所可能衍生的負向效應,勢必更加衝擊臺灣經濟發展。

以勞動部操弄「公式化」模式的基本工資機制運作為例,其結果勢必會嚴肅肇致「工資」意涵,超越了「勞動貢獻之報酬」市場價值規範,而變成為必須「兼及家庭生活承擔維持費」,而使「工資」複雜化轉變,成為「勞動需求者(即雇主)」的雇用社會成本,不啻使臺灣勞動供需,陷於共產主義經濟牢籠之中;如此一來,必將更加極化了「臺灣式勞動保護主義」的強度,越發會肇致抵禦外人來臺投資營運意願的負向效應,同時,也會激高本國產業廠商加大外移他遷的驅動力度,臺灣市場工資水準,不一定會被拉抬提高,但勞動市場就業機會,卻必然會為之頹壞萎縮。

追求包括水電瓦斯公共運輸電信等公共費率或準公共費率,都採用「公式化」模式來呈現,是乃過去二十年來「民粹治國」當道之下的臺灣社會最重要顯學,對臺灣自由開放市場經濟體制,早已構成了莫大傷害與威脅。

社會「價格行為與偏好」變化彈性太大

在自然科學中,用數據式的「公式化」來描述、解釋或判斷,各種高度理性的慣性、行為、變化、動態、取向及趨勢,的確是一種利用「公式化」手段變成為「很科學的」呈現事象的方式;但是,在社會科學中,因為事態情境處處都充滿了「人類感性的變數」,以致根本難以使用完全理性或物性的數據式「公式化」來描述、詮解或判斷人性或感性的慣性、行為、變化、動態、取向及趨勢之發展。這也就是社會科學的質性研究(qualitative)模式會遠多於量化研究的重要原因。

在社會經濟領域,乃至經社部門市場活動之中,諸多涉及到人與人性的互動、連結、交易、往來。尤其,更不免都存在「供給」與「需求」雙方、「發放」與「收受」雙方,各有其不同依存比例或權重份額的重點、方向,其每一變數之間亦都各有「非可定率」的極大不同,更不容易用簡易僵直剛定的數據化,或量體化,來加以反映與呈現。

需求面議題難以「公式化」詮釋

當然,今天的千百種產業市場中,在供給面,固然多數屬於經濟價值鏈的上游或中上游階段,其物性的份額比重較高,尚皆存在些許可以用數據式「公式化」呈現的空間與可能性;但在需求面,則多數屬於經濟價值鏈的下游,或頂多祇是中下游位置,其所涵涉的「人性」份額比重,祇會是越趨下游而越高,根本就越發失去了可以使用數據式「公式化」型態,來相為映現或詮解的空間。

正因為如此,更足以說明,經濟社會型態的「供需關係」總是變化多端,企圖使用「公式化」來映現,乃至用「公式化」來取決,其中最具關鍵變數意義的「價格行為」與「價格偏好」之應有走向,用「公式化」更是完全不適任,亦不適格。

追逐「公式化」祇為的是「平撫民怨」

在今天臺灣這樣一個充斥理盲濫情的社會,許多公共事務的施行,似乎唯用數字「公式化」計價型態,最能「說服社會」,亦最能「平撫群眾」激情與「怨氣」。

然則,今天臺灣社會上到處可聽見可看見的種種「怨氣」,其發動、蓬起、壯盛龐沛,有很大成分是來自於過去20多年來,整個臺灣社會在民進黨,或明槍或暗箭,全方位發動、炙燃與興風浪作,早就讓整個臺灣社會完全陷入,一團極端左派「仇富反商」的偏執訴求與張揚漩渦之中,且其所帶來的不良社會氛圍,甚至是所謂「義和團式」的激越脫軌情緒,更加直觀而且偏邪地,助長了整個國家社會這種「毫無理性」的狂風烈燄之中。

「公式化」結果 讓臺灣距離市場更遠

今天臺灣社會民粹及主政官員(當然是因為屈從於民粹高壓之下的雅不願),會傾向於接受這種「公式化社會」發展,主要是基於兩個重要背後因素思考:

第一是,既然眾人都使用,也是眾人都在消費(則並不計較這所謂的「眾人」,究竟為數是多少?所代表份額為多大?),就是「社會大眾之事」,所有事事物物就都應該一致化、一體化、均一化、平等化,才足以彰顯「社會公平正義性」;

第二是,既是眾人的使用與消費,就應該積極追求其能達致「國民福祉最大化」,而其反面的另一個意涵,正是「國民負擔成本最低化」,更加符合社民粹之所欲。

就是這樣子的前提概念,使得「公式化社會」赫然在臺灣嶄現而且迅速盤踞在整個臺灣社會的天空

這種「公式化社會」,既見種種的「公式化」事物,也就自然會更加傾向於要求「周延完整掌握」,種種比較可以量化呈現的供給面因子變數,同時也會益發傾向於要求達致「最終價格最低最便宜」的庶民經濟目標。

然則,這種數據式「公式化」的傾向作法,其實總是最可能肇致所有政府公共事務之事體發展,距離最終界面的「最終需求者」,即市場(market),更加疏遠也是更加脫序無度。

「準公共財」幾乎已全部「公式化」

這種「一律公式化」要求,一旦用在政府所提供「純粹公共財」(pure public goods)之上,或許有其若干程度的道理在。不過,從人類發展史驗證中,越是無限擴充放大政府對「純粹公共財」產品服務提供之範圍與類項的國家,反而越是會肇致其「核定費率」水準,傾向於越高越重。

當然,一旦大政府走向於擴張「純粹公共財」提供服務範圍,其所需支持財源的需求越大,就越發必須要更多的公共財源之投入,則其基礎稅收比率自然要高,譬如臺灣,原本「純粹公共財」服務提供範圍較小,課徵所得稅稅率自5%起跳,以40%為上限;但是,在北歐福利國家典範的瑞典,因為其所提供「純粹公共財」服務範圍大,課徵所得稅稅率乃從下限稅率65%起跳,而且根本不設定上限的天花板稅率(ceiling rate)。

但是,今天在臺灣,則幾乎連所有「準公共財」(quasi-public goods)的費率,包括水電瓦斯、電信資訊、公共車船費率、國家公園門票,甚至祇有在公醫制度國家才有的醫療費率,勞健保費率等等之費率執行,也都已被要求納入「公式化」費率訂定範圍。

憑「社會觀感」取價的「公式化」費率

而更加令國際社會也要倍感驚異的是,在臺灣社會竟也積極主張,要將根本是屬於私經濟部門的「準私有財」(quasi-private goods)費率,也越來越要求要予以擴大列入,必須「公式化」費率訂定的「政府統轄範圍」之內,至少今天已經看得到;包括觀光園區(resort area)遊樂區、電影院入場費率,有線電視使用費率,都早已淪為「臺灣公式化社會」的一個重要部分。

尤其被引為世界驚奇的是,在臺灣「公式化社會」納列公式計算的變數,竟然也有一項,憑「社會觀感」取價的剛性要素條件。其中,最典型凸出的是,本就應該「使用者付費」的高速公路費率,竟納入「使用者觀感」、觀光場所「入場券」費率的「在地居民觀感」,以至在「純私有財」(pure private goods)領域項下的超商「代收服務作業費」,以及甚至於連鬍鬚張魯肉飯,超商供應個杯咖啡,竟也都要納入「弱勢者觀感」。

除了這項荒唐的「社會觀感」變數,同時並有「社會慣性價位上限(天花板)」的無形而且高度直觀的超另類「公式化」變數,也同樣令國際社會驚駭不已。

「最低比率要求」規定的社會衝擊力更大

臺灣式「公式化社會」的發展,也出現在政府公共部門對私經濟活動的干預與剛性規制手段上。

在針對民間組織發展及人事法制有關法規方面的「公式化社會」傾向,譬如,勞基法的強制要求公民營事業機構組織雇用身障人士「最低比率要求」(minimum ratio)規定,在原住民基本法草案也就跟著比照提議要作出相同的限定,兩性平等法的剛性女性員額比例,金管會對股票上市櫃公司的獨立董事員額與任務比重要求,乃至醞釀中的勞工董事、女性董事之限額限量,等等都可謂是典型的臺灣式「公式化社會」發展特徵,也同樣都要造成極重大而且深遠的社會效應影響。

這些種種經濟社會效應中,尤其是那些對於社會準私有財,乃至純粹私有財部門的「剛性」強制公式化要求,正是肇致今天臺灣服務業產業部門發展會出現嚴重結構性僵滯,以致根本無法升級進步的極重要「機構障礙」(institutional barriers)因素,也因此更嚴重惡劣化了臺灣營商環境條件,以及對外經濟吸引力(national attractiveness)。

帶給臺灣傷害最大的負面效應

越來越趨剛性「公式化社會」發展,所可能帶給臺灣經濟社會最大傷害的負面效應影響,至少已經發生在三個構面之上:

第一個構面的傷害是:使臺灣永遠無法擺脫「原料經濟社會」型態,而得以升級進步成為真正的新世紀「知識經濟社會」;主要是因為,整個社會祇有一面倒地重視「原料成本效益」至上,而否定了知識創新所可以帶來的任何「附加價值」,這種「唯原料及體力有價值」、「對知識、技術、服務都不給予適當合理價值」的社會,當然更不可能承認有所謂「市場效益價值」的存在,以致使得整個臺灣社會,淪落「魅力減損」、「競爭力短少」、「機會利益萎退」的新窘境。

第二個構面的傷害是:根本徹底破壞了臺灣的自由開放「市場機制」;既抑制了社會創新動機,挫折了社會進步/升級意願,也使得整個臺灣社會的對內對外供需調節彈性,都為之僵固化,為之更加滯後與退化了。

第三個構面的傷害是:斲喪了臺灣供給面經濟動能,以至也斷送了再進一步高級化向上突破發展的能力與意願;其結果使得臺灣的供給面經濟,距離需求市場經濟,更遠、更疏離。

這也正是造成臺灣鎖國經濟,更惡化、更劣化的重要原因。

豈能讓「萬能大政府」斷送了臺灣市場活力

事實上,「公式化社會」一向是世界經濟發展史上,祇能見諸於高度集權計畫經濟體制國家的治國類型,此種經濟國政剛性決策的意識形態模式,也一向就是最能夠養大「獨裁專斷大政府」及無所不能無所不管的「萬能政府」的溫床,直讓市場活力與能力為之斷送,讓社會創意及生產力為之毀壞,讓國民創新進步動能為之喪失,其最終結果幾乎都反而會肇致,整體社會國民福祉的減損與萎縮。

「公式化社會」的追求,在各種現實驗證中都在在顯示,根本就是現代民主政治社會運作中,老百姓最為「自作自受」的惡例典型;在今天及未來的臺灣社會,真的有必要在既已使用「公式化」,摧毀了公共費率事項的「市場化」(marketization)機制可能性之後,竟然要更進一步把最須要國際化、開放市場化的「勞動力市場」或「國家人力資本市場」,也同樣要被剛性地一起裹脅到一個,完全反市場,也完全不顧需求面政治經濟大情勢變化的唯供給面「公式化」機制中,讓臺灣更趨鎖國,更陷於脫軌國際的「臺灣式勞動保護主義」逆流漩渦之中嗎?

馬毛執政團隊,真的應該就臺灣一切「公式化社會」的盲動發展,再三慎思。

*作者為財團法人環球經濟社社長兼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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