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洗刷行人地獄污名,立法院今(16)日三讀通過《行人交通安全設施設置條例》。民進黨立委洪申翰表示,下了車,大家都是行人,修法過程中提案強化考核管理機制,並要求計畫擬定納入專家和民團參與的機制;同黨立委黃捷說,條例通過只是前進一小步,道路規範、圖例設計,接下來還有很多事情要努力。
洪申翰指出,未來中央和地方,都需要提出「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推動計畫」和「改善計畫」落實交通工程改善,且依法每4年都要進行計畫檢討,另也要求地方政府要針對學校、大眾運輸等行人密集場所,公告指定為「行人友善區」,來改善附近的空間規劃。
洪申翰提到,針對排除人行空間上如機車、花盆等非固定障礙物,他要求內政部,在條例生效後訂定施行細則,地方政府指定專責機關,或落實跨局處的權責分工,「下了車,我們都是行人」。他說,這是台灣打造行人交通安全的專法,未來,將持續在立院,監督各項交通工程、預算經費和交通教育的落實。
黃捷表示,三讀通過的版本有一個重點,就是要先由中央擬定行人安全推動計畫,再由地方來執行,進一步改善行人空間不足的問題,這個條例通過只是前進一小步,接下來還有很多事情要做,包括現行的道路規範是缺乏一致性的,內容包括圖例還有一些設計的情境,確實都不夠清晰,這些都是還需要努力的地方。
民進黨立委吳琪銘則說,近年來伴隨著經濟發展,所得提高,機車與汽車之數量也不斷地增加,交通規劃方向也優先解決塞車及行車便利課題,導致行人之安全保障逐漸受到壓縮;而在人車發生之交通意外事故中,行人卻是最容易受到傷害,因此有必要就提升行人交通安全重新予以檢視與強化,並特別重視兒童學生、高齡銀髮、無障礙之通行權益,達到道路上以人為本、車與人相容共享、安全便利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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