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提國會改革2.0三點訴求 擬修總統國情報告應即問即答

2024-02-19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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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總召黃國昌(右二)、立委吳春城(右起)、黃珊珊、陳昭姿19日召開「國會改革2.0,落實責任政治,加強制衡監督」記者會。(顏麟宇攝)

民眾黨總召黃國昌(右二)、立委吳春城(右起)、黃珊珊、陳昭姿19日召開「國會改革2.0,落實責任政治,加強制衡監督」記者會。(顏麟宇攝)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19)日召開「國會改革2.0」記者會,提出3點訴求,包含《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修正,以及廢止《立法院卸任院長副院長禮遇辦法》。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民眾黨團在2月15日就已經正式送案,明(20)日就會進行一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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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說,藍綠都曾提出國會改革方案,但8年過去,大家只看到在黨團協商、議事直播、公開透明的部分邁進了一小步,其他關於監督制衡的方案通通原地踏步,讓立法院過去徒具形式,人事同意權審查根本被當成橡皮圖章走過程,完全沒有達到實質審查的功能,官員作虛偽陳述或拒絕提供資料都沒有相應責任,這樣的國會必須要被徹底的改革。

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部分,黃國昌說,對於開議日若黨團協商沒達成共識,應由院長召開全院委員會進行表決,這樣的法定程序應該予以修正名文化;其次,總統受邀到立法院國情報告時,相關條文也應修正有明確規範,立委可以提問,並由總統依序即時回答。

黃國昌提到,過去這段時間,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等人認為這樣的行為要修憲,但法律依據在哪裡?當初民進黨邀前總統馬英九到立法院國情報告時,也要求馬英九即問即答,現在換民進黨執政,就變成非修憲不可,民進黨不要換了位置就換腦袋。

副總召黃珊珊也提到,立法院人事同意權規範非常粗糙,沒有細事的規範,在民眾黨團這次提出的修法中增加了非常條文,包含明確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的程序,對於總統及行政院長所提名須經立法院同意的人事案,包含大法官、檢察總長等,都要明文以記名投票的方式來表決,這才能落實責任政治。

建立聽證調查制度 廢止立法院卸任院長副院長禮遇辦法

黃珊珊也說,修法重點包含,第一,被提名人要提交非常明確的資格證明文件,第二,黨團可以書面要求被提名人答覆適任性問題,第三也應出席相關審查資料及公聽會,若拒絕完整真實陳述或有不完整,也應有罰則。

黃國昌說,國會改革2.0的重中之重,還包含建立聽證調查制度,現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只處理了文件調閱,某種程度上是自我限縮調查權行駛的範圍,導致立法院沒辦法有效適切的監督,民眾黨團主張擴充聽證調查與文件調查權限,就特定議案有關係者到聽證委員會或聽證調閱小組來陳述。

廢止《立法院卸任院長副院長禮遇辦法》部分,民眾黨立委張啟楷說,立法院是五院唯一有卸任禮遇的,嚴重破壞憲政精神跟法治國原則,他認為這個條文修正朝野會有共識,目前唯一卡到的只有前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但他要強調,這次修法是制度性的修正,和蔡其昌跟新潮流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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