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明義專文:回到民國八十年五月一日─國家認同轉捩點

2023-10-08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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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二次臨時會通過《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新新聞資料照)

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二次臨時會通過《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新新聞資料照)

很長一段時間,我想不通2013年馬英九總統是為什麼那麼急切地想要通過《服貿協議》,非要把臺灣的經濟鎖進中國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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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貿協議》內容的制定、和對岸簽約的安排,一切都保密到家。不只是在國民黨完全執政時期的國會把在野的民進黨立法委員蒙在鼓裡,連國民黨的立法委員也沒人知道;不但國民黨的立委不知道,連同黨的立院龍頭王金平都蒙在鼓裡。在上海的簽約時間和簽約內容,都是在簽後才對外公布。而到底誰要為《服貿協議》的內容和談判負責,一時也沒有人承認。

等到後來輿論大嘩,是馬英九總統親自上陣,帶著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四處滅火。

堂堂中華民國總統,為什麼會這麼急切地非要臺灣與對岸簽下一張風險與爭議如此之大的協議?

後來,我想到答案應該從1991年5月1日找起。

那天是個常見的春日。雖然是星期三,但因為是五一勞動節假日,臺北街頭的人去看《沉默的羔羊》,留在家裡的人看三台的電視節目。

但那也是劃分歷史里程的一天。

當天,李登輝總統經國民大會諮請公告,廢止了施行43年之久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是國共內戰的產物。在國民政府遷台之後,一方面據以把臺灣和大陸界定為自由地區和匪區,成為剿匪、對付中共匪諜的法律依據,一方面也成為在臺灣實施威權統治的有力工具,瀰漫白色恐怖,同時也鎮壓臺灣本土意識的工具。

在臺灣民主化的過程裡,從1987年解除戒嚴令之後,到再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是必須的一步;有了這一步,次年再修正刑法第100條,再配合警備總部這樣單位的改制,才全面奠定保護臺灣言論自由、基本人權的基石。

然而,《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的廢止,也要搭配著另兩件事情看。一個是在前一年出現的國統會,及當年2月出現的《國家統一綱領》。《國統綱領》提出一個中國,兩個政治實體,把兩岸看作兩個政治實體,避談主權歸屬,而希望將來追求終極統一。另一個,是在5月同時宣布撤裁的光復大陸設計委員會。

簡單說,國民黨李登輝黨主席主政下的中華民國政府,有別於過去兩蔣時代國民黨主政下的中華民國政府,一方面宣布了要和對岸進入國家統一的途徑和期程,另一方面也不再把對岸視之為動員戡亂時期的「匪區」,也不需要再「光復大陸」了。

1991年李登輝宣布動員戡亂時期於5月1日終止(總統府∕維基百科)
1991年李登輝宣布動員戡亂時期於5月1日終止(總統府∕維基百科)

隨著這個臨時條款的廢止,之前的「匪區」改名為「大陸地區」,不只不再需要「剿匪」,連「資匪」、「通匪」這些帽子也都跟著消失,對於大量過去長期習慣於反攻大陸、匪我不兩立的人來說,世界徹底改觀。

對國民黨,或所謂藍營的許多人來說,不再需要剿匪,對岸不再是「匪」而是可以經由談判而統一的對象之後,加上早已開放的探親、投資,大陸所承載的「中國」記憶和印象,血濃於水的說法,就產生不可抗拒的吸引力。

然而另一方面,隨著《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廢止而啟動各種相關法律、機關的改變、言論和思想禁忌的解除,不論是基於歷史因素,還是基於社會價值觀和中國的差異,臺灣本土意識不可避免地日益抬頭,意識到需要和中國即使不是保持對立也要保持距離,並且想和中國人有清楚區分的臺灣人身分認同的人,也不可避免地越來越多。所以,從這個臨時條款的廢止開始,注定繼續以「統一」為目標的國民黨在臺灣會日益背離主流民意,越漂越遠。

看政大選舉研究中心所做的「臺灣人/中國人認同趨勢調查」,30年的消長一目瞭然。

1992年,也就是民國81年,認同自己是臺灣人的比率是16.7%;認同自己是中國人的是25.5%;認同自己是臺灣人也是中國人的是46.4%。合起來看,接受自己中國人身分的,佔了71.9%。接受自己臺灣人身分的,是63.1%。

但接下來,三種認同比率的消長對比,越來越明顯。到今年2023年6月,認同自己是臺灣人的比率達到62.8%;認同自己是中國人的降到2.5%;認同自己是臺灣人也是中國人的,則是30.5%。合起來,接受自己是臺灣人身分的,佔了93.3%,接受自己是中國人身分的,是33%。 

但是許多國民黨人及其支持者,卻站上了另一端。

在馬英九的努力之下

在1990年國統會成立的時候,馬英九是國統會研究委員,想必對其後提出的《國統綱領》的擬定參與很多。

前總統馬英九25日出席侯友宜競選總統國民大會代表後援會。(柯承惠攝)
前總統馬英九。(資料照,柯承惠攝)

眼看國統會和《國統綱領》都在民進黨陳水扁任上廢止,臺灣主流的國家認同意識又和他當年參與設計的方向越來越遠,以他為代表的許多國民黨人感受到的衝擊和焦慮可以想見。

2000年第一次政黨輪替,國民黨交出政權,當時擔任陸委會主委的蘇起在卸任前提出「九二共識」的說法。蘇起之所以要在距1992年8年之後才提出「九二共識」的說法,很可能就是在參與《國統綱領》設計的國民黨人眼見政權輪替,又預見在民進黨主政下《國統綱領》可能被廢止的風險,而提出不同名稱的論述。這樣,等將來即使有《國統綱領》被廢止的一天(六年後也的確發生),他們仍然有一個對兩岸關係的論述,和對岸來往的依據。這可以說是國民黨另類版的「《國統綱領》」。

而馬英九在2008年當選總統後,想要從施政上實踐這個論述,力挽狂瀾。

馬英九當選總統後,不顧如果再多一些談判可以為臺灣爭取到更好的條件,就立即大開兩岸三通;2009年就提出ECFA(《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並在次年與對岸簽約;2013年在拚經濟屢不見效之下,企圖把臺灣經濟和中國緊密結合,簽下《服貿協議》;同年啟動自經區並企圖開放中資進入;2015年甚至準備開放中國紫光集團來臺灣「買下台積電、合併聯發科」。

馬英九這些越來越毫不顧忌把臺灣鎖進中國的政策,都是因為《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廢止,對岸不再是「匪區」而成為「大陸地區」之後,他心中就少了對對岸應有的戒心和警醒,一心努力要把臺灣地區和大陸地區緊密結合了。

如果《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還在,學法律的馬英九就不會說他都是依照中華民國憲法行事,他會想到他在做的事情就是資匪、通匪了。

然而,國民黨人忘了一件事:他們廢止了《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他們不再稱呼對岸為「匪區」,他們認為從此可以和對岸來往,可以透過坐下來談判將來追求統一,但是1949年把他們大江南北一路追殺到臺灣的共產黨人又怎麼想呢?

如果他們也有一個類似《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的東西,在當時也同時廢止了,那還可以多少說表露了同樣的意圖。還比較可以說是有共識。

但可惜他們沒有。

而中國共產黨沒有,並不是說他們沒把國民黨當敵手,沒有把臺灣當「匪區」,而是他們認為中華民國早已滅亡了,不存在了。都已經滅亡、不存在的對手,不需要有個法律來對付。

他們不會忘記的,應該還是毛澤東那句「宜將剩勇追窮寇,不可沽名學霸王」。

《臺灣的未來在海洋》書封。(圖:作者提供)
《臺灣的未來在海洋》書封。(圖:作者提供)

*作者為資深出版人,現任大塊文化 與Net and Books董事長。本文選自作新作《臺灣的未來在海洋:探索新時代的挑戰與希望》(網路與書出版),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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