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謹申觀點:從大局看一地兩檢安排

2018-07-03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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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停放在石崗車廠的香港高速動車組「動感號」。(Wpcpey@Wikipedia/CC BY-SA 4.0)

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停放在石崗車廠的香港高速動車組「動感號」。(Wpcpey@Wikipedia/CC BY-SA 4.0)

香港回歸21週年,七一遊行,行禮如儀。但今年這回歸紀念比較特別的是,上月所通過的《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經濟上讓香港融入珠三角的1小時生活圈,政治上更史無前例地在香港境內地方實施內地(中國大陸)法律先例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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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一地兩檢,就是為配合香港高鐵連接廣深高鐵,並為求口岸檢查的便捷,在香港境內的高鐵總站即西九龍站,設立「內地口岸區」執行內地(中國大陸)法律。這種安排當然帶來方便,但也引來「巔覆香港司法管轄權」種種質疑聲浪。

個人認為這項在社會上引起極大爭議的安排,更應從比較宏觀的角度分析,讓一些人有權力的人,包括「最有權力」的人參考、深思。

廣深港高速鐵路路線圖,香港段為藍色路線。(Altt311@Wikipedia/CC BY-SA 3.0)
廣深港高速鐵路路線圖,香港段為藍色路線。(Altt311@Wikipedia/CC BY-SA 3.0)

綜合而言,這項安排第一,違反了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理念和初心。

第二,它會損害香港法治的實踐,或者普通法的落實,損害香港法治的形象。

第三,上述兩點又會引伸問題,影響香港作為金融國際中心的地位。

第四,這又進一步影響香港作為國際仲裁中心的地位。

第五,由此,影響「一帶一路」的實踐或落實,破壞現時中國最高領導人所講的「中國夢」,和中央的國策,影響大局的發展和格局。

第六,同時影響一國兩制作為對台的和平統一政策和理論基礎。影響台灣人民的民心背向,增加台灣人民的離心。

第七,令國際社會進一步質疑一國兩制的實踐,更同情台灣走向分離和獨立的傾向。

第八,令國際社會更有基礎,同情和支持香港人對於港獨問題的看法,加深港獨的危機。

第九,令國際社會懷疑中國是否確認和遵守一些國際條約,以及對中國聲稱的治國政策信心產生動搖。

第十,長遠看,一國兩制受質疑,令國家的整體形象下降,尤其是對於美國,在今天國際互動形勢下,可說是相當不利的。

香港政府發的「一地兩檢」說明手冊內頁。(截自網路)
香港政府發的「一地兩檢」說明手冊內頁。(截自網路)

一國兩制下,從港人角度,可能喜歡一地兩檢帶來的便利,但是從中國的國策看,一國兩制的實踐國策基礎非常重要,如果這個方案會動搖這方面的基礎,就必須從大局作出更慎重的思考了。

回顧政府7、8年前醞釀一地兩檢概念時,如何既能符合基本法上又兼容一國兩制原則,一直表現黑箱作業的態度。政府只從經濟層面,提到高鐵具效率、有需要。當立法會議員和法律界從法律層面作探討時,政府卻從來沒有公開詳細回應,政府當時只是輕輕帶過,還表示縱然沒有一地兩檢,高鐵仍然可以運行。

如今所通過的一地兩檢方案,面對香港兩個律師會,包括香港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罕有地同聲批評,等於勾起對基本法能否完整實踐的信心問題。從海外投資者的角度分析,若有重視普通法的外資,準備到港投資,卻面對律師一致意見,質疑一地兩檢安排,是否符合一國兩制和基本法,那請問還能「自己夜行吹口哨」,自我壯膽,一味說一地兩檢沒有問題嗎?

至於為甚麼說香港的法治是會影響「一帶一路」和中國夢的實踐?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是仲裁專家,為甚麼要起用她呢?就是希望她能在仲裁方面有所貢獻。但這一地兩檢安排,連兩個律師會都有所質疑,香港還可以告知世界,我們的法律是公正的?我們的基本法是完整實施的?我們的一國兩制和法治是完整實踐的嗎?

這豈不是說,這個法案所通過的一地兩檢安排,是會影響法治信心,這個就是令香港有壓力,就是對香港不利!

香港民主黨也希望能夠成功實踐一地兩檢,如果能夠符合法理基礎,一地兩檢是便民的,是好的東西,但是找出能夠符合香港基本法和法理基礎的一地兩檢,卻是必須的,這個就是民主黨的意見。

但如今連兩個律師會都持反對意見,一方面政府一直沒有跟他們詳細討論法案的法理基礎,甚至有理由讓人懷疑,政府一直向(北京)中央彙報兩個律師會的看法不會有阻礙,會得到律師會支持,或不會極力反對。社會都知道,中央自回歸以來,一直很重視兩個律師會的意見。為何我要講中央?因為中央都希望實踐一國兩制,依法落實一地兩檢。

只要嘗試讀一下律師會的意見,已呼之欲出,他們並非強人所難,他們要求的,就是符合基本法的安排,要麼是修改基本法,要麼是解釋基本法,但現在由人大常委立下「決定」,是創造了第三件東西,這件東西是甚麼?可否用來約束香港?這東西有否法律基礎?律師會就在這個問題上提出質疑。我有理由相信,律師會的底線是,起碼要解釋基本法,令這個法案起碼表面上根據香港基本法行事,具有法理基礎。

但這個第三東西即是「決定」,是新的事物,於是律師會意見書提出質疑,批評這東西是否符合普通法的法治理念和基本法,並指出如今採取一個不同的模式,會產生逐漸損害基本法和一國兩制原則的風險。律師會又要求政府澄清一地兩檢與基本法的法理依據如何吻合。

政府卻從來沒有給予回應,如果懷疑國際社會是有陰謀的,就當他們想圍堵中國包括香港吧,我們就不能給他們藉口,如今兩個律師會既然都提出質疑了,我們的大局在哪裡?我們就會因此受壓,我們的政治和經濟風險就會提高,我們的國策,尤其是對台的國策,由此便不能實踐,令台灣產生更大的離心力。

看大局,這是一個觀瞻長遠、洞察國家發展議員所必須面對的問題,更是中央最有權力的人必須處理和思考的方向!

*作者為香港民主黨、立法會最資深民選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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