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忠偉觀點:台灣人繳給日本帝國的「血稅」─原臺籍日本兵的求償

2018-07-01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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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日本政府一直未對當時服役的臺灣兵賠償,因此從1977年開始,有五個臺灣民間團體就聯合起來跨海向日本政府打起求償官司,要求返還包括當年的軍事郵政儲金、簡易人壽保險金以及海外日本兵軍餉…等補償金。不過在這期間遇過不少詐騙事件,之後經「亞東關係協會」與「日華關係議員懇談會」共同的努力,終於讓日本政府於1987年9月11日在眾議院,18日在參議院通過支給臺灣人原日本兵死亡及重傷者遺族《弔慰金》案,除了發放每位陣亡者遺族200萬日圓的「弔慰金」外,日本政府還另加撥事務費4,700萬日圓,作為委託中(臺)日兩國紅十字會之發放作業金,發放作業原本計畫自1988年起開始發放,預計以3年的時間完成所有發放作業。(當時120日元可兌換1美元;美元與新臺幣的平均匯率為27.37元;200萬日幣約等於43~46萬臺幣),但實際上卻拖至1995年才開始發放,只是這數字僅為日本政府發放給日籍日本兵慰問金的十幾分之1,而且許多現在仍活著的二戰日本老兵,日本政府每年還會依照上述的──《恩給法》及《戰傷病者戰歿者遺族援護法》編列大筆預算來照顧他們,這些對臺灣人是極度不公平的。不過這還算給的多的,到2000年後才得到補償的臺籍日本兵只能拿到兩三萬元臺幣的補償金而已。時任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編纂李展平就指出,許多臺籍老兵認為這個金額是一種嚴重的侮辱,氣得拒絕領取,聲稱「要讓日本政府永遠欠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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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早在1977年夏天,靖國神社就把臺灣出身的27,800名軍事、文職人員的合祀通知書交給一位來日的臺灣人,希望由他將合祀通知書轉交給這些人的在臺遺屬。但此舉卻意外引爆了前殖民地人民於靖國神社的合祀問題。很多臺灣人不滿沒有得到任何該有的賠償,只得到一張合祀通知書,於是憤而向法院提起訴訟,並要求取消合祀。

同一年來日的臺灣高雄市的一名雜貨商憤怒地說:「我父親作為日本軍的文職人員被拉走後,再也沒有回來。聽說是在菲律賓陣亡的,可我們連戰死通知書也沒收到……收到了靖國神社的合祀證明。但是,被半強制地帶走含恨而死的父親,沒有徵得遺屬的同意就被祭祀在作為異國宗教設施的靖國神社裡,對此他一定會感到憤怒的。不要再用這種方式侮辱臺灣人了!」。1979年2月,來自臺灣的原住民(日本人稱高砂族)代表更趕赴日本向靖國神社提出撤銷合祀的要求。但是,他們的要求遭到了靖國神社的拒絕,此後包括韓國遺屬在內的要求撤銷前殖民地出身者合祀的要求都被靖國神社拒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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