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述恩觀點:柯建銘怎麼不為自己贖一贖毀憲亂政的罪孽

2018-05-23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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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對照近日「拔管」一事更是鮮明的照妖鏡。反管學者、教育部,甚至不少法律學者都跳出來連署認為,「雖然」法律沒有明文要迴避,但「依照法律的精神」,管中閔應迴避而未迴避所以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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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禁想請問這些學者、法學先進,王柯這幾通電話,也「雖然」沒有牴觸刑法規定,所以不構成刑事犯罪(但其實牴觸了立法委員行為法第十七條:「立法委員不得受託對進行中之司法案件進行遊說。」),那請問「依照法律的精神」,我們能容許他們在我國人民信任極其薄弱的度司法體系中繼續存在?如果可以,是否大家以後只要請這些大院長、大黨鞭選民服務幫忙打個電話就擺平司法案件?如果不可以,怎麼我們至今不見覺醒青年、學運諸神、法學先進出來站在「正義的一方」?

而柯大立委還說他支持任何不法關說罪等相關立法,我們就瞪大眼睛看!以柯大立委呼風喚雨的能力、流氓圍事般的修法手段,以民進黨在立法院坦克車鴨霸式的議案風格,還有什麼法案他們想過卻過不了的?幾千億的特別預算說過就過、幾千幾萬的人退休年金說刪就刪,到底「妨害司法罪」就這麼幾句話、幾個字的法律案在立法院要冬眠多久?

筆者前曾撰文,面對柯大立委,我們已經「大悲無淚,大嘆無聲」了。今天我們再次呼籲,柯建銘委員現在應該作的唯一一件事,就是為自己好好贖一贖毀憲亂政的罪孽,為了顏面已經掃地不知幾回的我國立委諸公們,留下那最後僅存的政治人物尊嚴。

*作者為司法實務工作者。本文原刊《筆震》論壇。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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