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煥智觀點:這個算不算花2.9億收買學界?

2022-05-30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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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就農田水利會改制是否違憲舉行言詞辯論(司法院直播影片截圖)

憲法法庭就農田水利會改制是否違憲舉行言詞辯論(司法院直播影片截圖)

二0二0年,立法院通過三讀《農田水利法》,農田水利會改制為「公務機關」,資產則收歸國有;三十八位國民黨立委聲請釋憲,憲法法庭於五月二十四日召開言詞辯論,並迫邀請四位學者吳宗謀(中研院副研究員)、吳啟瑞(台灣水資源與農業研究院助理院長)、程明修(東吳大學教授)、陳愛娥(台北大副教授)等蒞庭出具意見,除吳宗謀認為新法有違憲之虞外,其餘三位都認為新法合憲。

這次農田水利法違憲訴訟,憲法法庭邀請一位專家吳啓瑞,卻掛著「台灣水資源與農業研究院」二所所長及助理院長職務。我很好奇怎麼會有這一個組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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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才發現其背後是「財團法人台灣水資源與農業研究院教育基金會」,是2016年8月蔡英文就職後才成立的基金會,吳榮義還是董事長。這好像不是他的專長,怎麼手伸那麼遠?

更讓我訝異的是,在其成立短短五年內,共接受政府委託案55件。委託總金額高達2.8963億元。而其中光是農委會及農田水利處(佔絕大多數)的案件共38件(詳細細目如下面二表),光是金額就高達2.26億元!

財團法人台灣水資源與農業研究院教育基金會成年五年之內就得到2.8963億元的政府委託標案。(作者提供)
財團法人台灣水資源與農業研究院教育基金會成年五年之內就得到2.8963億元的政府委託標案。(作者提供)

這令我不禁聯想到這個所謂「研究院及基金會」,根本就是為了「沒收農田水利會,改制公務機關」用來收買學家及專家的白手套。

而且很有趣竟發現吳啟瑞107年7月在政大科法所的碩士論文題目:「農田水利會公法人困境與制度續造」

而其論文研究結論:

「本文認為,農田水利會公法人為既存之行政主體,其組織人員與公益資產之保障,以及自治功能之重要性,應在組織變革選擇中納為重要關鍵因素與行政組織法之原理原則並行判斷。再者,學者Elinor Ostrom提出永續經營之灌溉組織所服膺之八項原則,以及德國、荷蘭及日本均採行自治團體之農田水利組織體制,都再度強化本文大膽提出的最終建議:社團公法人仍為農田水利事業體最佳經營模式。」

吳啓瑞的論文結論,可以証明:

「將農田水利會改制為公務機關,並沒有必要性;反而是開政府組織再造的歷史倒車!」

而且也証明吳啟瑞在憲法法庭所提供的意見,完全違背其碩士論文的研究結論。

為了「沒收水利會」用2.9億來收買學者專家;卻是消滅吳啓瑞的研究結論「社團公法人仍為農田水利事業體最佳經營模式。」

而且是重蹈「1937年納粹希特勒消滅德國水利會,財產收歸國有」的覆轍!根本就是「花錢改惡,貪圖民產!」。

財團法人台灣水資源與農業研究院教育基金會標案細項1。(作者提供)
財團法人台灣水資源與農業研究院教育基金會接受農田水利處委託的標案細項。(作者提供)
財團法人台灣水資源與農業研究院教育基金會標案細項2。(作者提供)
財團法人台灣水資源與農業研究院教育基金會接受農田水利處委託的標案細項。(作者提供)

*作者為前台南縣長,前立法委員。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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