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創園區賤租鴻海 馬圖利財團開方便門

2015-03-09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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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海集團以超低的10億元權利金租得「三創園區」,是在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時簽文拍板定案,郝市府財政局雖建議重新評估,但被留任郝市府的馬系大將李述德駁回。(鄭力瑋攝、蔡慧貞翻攝/影像合成:風傳媒)

鴻海集團以超低的10億元權利金租得「三創園區」,是在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時簽文拍板定案,郝市府財政局雖建議重新評估,但被留任郝市府的馬系大將李述德駁回。(鄭力瑋攝、蔡慧貞翻攝/影像合成:風傳媒)

台北市政府大慷市民之慨,「馬規郝隨」圖利財團弊案再添一樁!台北市長柯文哲組廉政委員會調查「三創開發案」,調閱相關檔案公文紀錄後赫然發現,鴻海集團以10億元超低權利金拿下該案,原來是因為該區域土地在都市計畫上雖為高價值的「資訊產業專用區」土地,台北市政府卻以興建地下停車場為「本業」、3C商場為「副業」的「掛羊頭賣狗肉」方式,讓財團可依《促參法》的BOT方式來賤價租地,此一荒謬情事,正是馬英九在擔任台北市長最後一年-2006年1月10日親自簽文拍板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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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產業專用區 改以停車場當主業

「三創園區開發案,前市府有圖利財團之虞,事證至為明確!」負責調查「三創開發案」的廉政會委員、前監委馬以工3月6日在廉政委員會中報告時,清楚表達此一調查結論。因為根據委員的調查,寸土寸金的原光華商場區域市價高達30億元以上,鴻海集團得以10億元權利金就賤價租得「三創園區」,此案的始作俑者,正是馬英九任台北市長時推動「台北秋葉原資訊園區」計畫。

捨地上權改促參 市府至少損失20億

就在馬英九任台北市長最後1年、2006年1月間,財政局長李述德銜命向國有財產局申請有償撥用國有地,確定了這塊「資訊產業專用區」土地開發案引《促參法》的BOT方式辦理。之後郝龍斌接任市長,郝市府於2007年4月一度有意將該開發案改以「設定地上權」以謀取更大利益,卻遭續任郝市府秘書長的李述德否決,堅持貫徹馬市府時的開發決策。廉政會估計,單以土地價值估算,三創園區堅持採「《促參法》之BOT辦理」,而非以設定地上權競標方式,讓北市府至少損失20億元收入。

審視北市府有關「三創園區案」檔案卷證發現,早在馬市府時代,時任北市府財政局長的李述德於2005年11月30日行文,指台北市為延續及活化八德路電子商店,請求市長馬英九同意向行政院申請有償撥用14筆國有土地,以開發「台北秋葉原資訊園區」。公文中「說明」的第六點明白表示,該區域有部分土地遭9戶占建,「擬於本申請案奉准撥用並俟管理機關變更完竣後,再行提起訴訟並進行規劃以『BOT方式』開發作業事宜」,並附上「台北市興建台北秋葉原資訊園區工程用地有償撥用不動產計畫書」。

進一步追查北市府向行政院提出的該土地「撥用不動產計畫書」,該份由馬市府提出、財政局長李述德具名的計畫書中清楚表明,申請撥用的理由是「以透過整體規劃、分期開發及興建停車場方式」開發,以符合《促參法》第15條,公共建設需用地為公有土地的撥用理由。

這份公文確立了「三創園區」的開發方式,就是引用《促參法》,以「興建停車場」名目,採「BOT方式」開發。該份公文由財政局簽出後,經過當時馬市府的秘書長陳裕璋,兩位副市長金溥聰和葉金川的層層同意簽文,於2006年1月10日由馬英九親字簽文「如擬」,並署名「英九」而拍板定案,行政院於2006年3月15日核准同意撥地,台北市政府以「興建停車場」名義,以12億餘元取得整塊資訊園區土地。

北市府要求以BOT方式方式開發三創園區,時任台北市長的馬英九批示「如擬」。(蔡慧貞翻攝)

郝龍斌於2006年底接任市長,郝市府財政局在2007年4月9日行文市府高層表明,「重新檢討『台北資訊園區』開發案之開發方向」。財政局在公文中指出,該塊土地依都市計畫為「資訊產業專用區」,該案於2006年1月10日奉北市府核准結合「台北資訊產業大樓」以興建停車場方式,引進民間資金與開發,如此只能依《促參法》第3條第1項第1款「交通建設及共同管道」方式委由民間機構投資興建停車場。

郝市府建議檢討 被馬系大將打回票

但公文中進一步指出,「惟本案基地位處精華區,鄰近捷運忠孝新生站交通便利,且原光華商場之消費族群多為青少年,倘以興建停車場進行開發,將受限於《促參法》對於停車場之規模、投標廠商資格等規定,無法對本案整體之開發方向發揮最大效益」。因此郝市府財政局具體提出變更開發方向,表示無論就時間、效益、目標達成度、執行難易度及法令之適法性等因素考量,「建議本案之開發方向宜採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

沒想到,此一建議重新評估「台北資訊園區」開發方向的簽文,經過層層上報,到了從馬市府續任郝市府秘書長的李述德手上,竟然大筆一揮全盤翻案。李述德於2007年4月14日下內簽指示,「基於開發需求及處理程序,仍宜以《促參法》之BOT辦理。」除了指示「加速辦理」,李述德並逕行代市長郝龍斌蓋上丙章裁決。

郝市府財政局建議重新評估「台北資訊園區」開發方向,但未被時任秘書長的李述德接受。(蔡慧貞翻攝)

留任郝市府的馬系大將李述德至此確保了「三創開發案」貫徹「馬規郝隨」,掛羊頭賣狗肉,以興建停車場名義引《促參法》,招3C產業投資業者低價用BOT方式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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