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天幕兩面刃,桃花源平添一分醜

2018-05-04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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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認為,桃園市府耗資數億在各地廣建大帳篷,美其名為「天幕」,但實際上卻不實用的大帳篷。圖為桃園建國公園大帳篷(作者提供)

作者認為,桃園市府耗資數億在各地廣建大帳篷,美其名為「天幕」,但實際上卻不實用的大帳篷。圖為桃園建國公園大帳篷(作者提供)

強烈抗議,請拆除建國公園馬戲團樣式大帳篷!

桃園市府耗資數億在各地廣建大帳篷,美其名為「天幕」。首先,這個名稱就太膨風。現在民智已開,具有新觀念及品味理想,自己會做判斷,是不是「天幕」不是市府說了算,一如「美麗桃園」、「桃花源」都是術話、國王的新衣,不等於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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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些大帳篷確實有「實用」價值、並設計打造為「地景藝術」為市容加分,那納稅人的錢,至少花得合理。但事實上,第一、有些大帳篷蓋在不該蓋的地方,毫無必要。第二、少數決策自己沒鑑賞力,也不請建築師設計,更不認真監督品質,蓋出來的粗俗無比、甚至拿電線桿立樁、危機四伏,簡直蔑視市民的水準!

草率急就章落成的這些東西,多數不夠格稱為「天幕」。以建國公園為例:不過就是週末市集臨時搭建的「小帳篷」,將之固定化成為巨無霸「大帳篷」,而已!經過數月調查訪談,確知這頂帳篷的位置,是去年(2017)桃園區公所決策幕僚與某議員,積極運作並寡頭決定的。為什麼選定緊鄰大馬路旁?毫無全盤評估調查,亦未徵詢里民意見,更無視里長建言,硬是要蓋在路旁,真正的理由竟然是「要讓市長的政績被看到」!我們曾經投書市民信箱,市府當然不會說出真相,而是強調「一切合法」。面對當權者,我們人微言輕,是螳臂擋車、狗吠火車!既然市府搪塞敷衍,現在我們就假裝不知真正原因,針對市府的藉口提出反駁,同時也是反對理由如下:

一、錯誤的地點~~橫柴入灶

■我們要問:為什麼要在建國公園裡蓋大帳篷?

●市府說法:為市民運動、舉辦活動,有遮陽避風雨之處~

要遮陽?我們反駁:這正暴露了市府二度施工浪費公帑,以及荒謬的思維方式。大帳篷所在地,原本是環公園人行道,道旁有草地及大樹,樹下可遮陽可散步。未料前年(2016)底,突然移除樹木、剷除綠地,擴大水泥地磚面,改建為圓形廣場及水泥台階。去年(2017)底,再在廣場上二度施工,蓋個大帳篷!才移除可以遮陽的樹木,一年後再蓋個大帳篷來遮陽?這是什麼邏輯?不知公園應廣植樹木,讓大樹成蔭,卻反其道而行!公園本來就是「戶外」,怕陽光就不會來。大帳篷蓋好後,立刻有網友抱怨只有「正午」有遮陽功能,請看上圖就知上下午陽光是斜射的,毫無遮陽效果。

要避雨?我們反駁:公園在下雨天本來就沒什麼人跡,大帳篷蓋好三個月,只有原本每日慢跑健走的人,穿越帳篷下的人行步道;有沒有帳篷,根本沒差,更沒有因為帳篷而專程前來避雨的人。何況公園裡早有個里民中心、兩個涼亭,除了外勞聚會招引垃圾,很少人滿之患。現成的,不善用之,再蓋個帳篷來疊床架屋?而且大帳篷四周沒遮蔽,阻絕不了雨勢。現成例子:四月十五日市府把大帳篷租給泰國潑水節僧侶法會使用,正逢下雨,我們走過去,發現大帳篷下臨時搭建的法會高台桌面,全濕透了!市府不知大帳篷無法避雨嗎?

要擋風?我們反駁:這更印證市府事先沒做功課、沒勘查地形,不知這裡是二十一層大廈的正前方、風切處?一如台北羅斯福路的台電大樓,別的地方吹微風,大樓前就起大風,風勢強勁到路樹都被吹至歪斜,甚至連根拔起,行人避之唯恐不及,怎可能跑去風口運動?現成例子:建國里太極拳社團,多是七八十歲老人,原本他們告訴里長,太極拳適合在「室內」的里民中心,並不適合大帳篷下的不平地磚上。他們曾向區公所登記,但等大帳篷蓋好了,卻在帳篷下看到他們。問:「你們不是登記到里民中心?為何改到這裡?」老先生回答:「因為里民中心要收費,我們沒錢。」那就非常明顯了,因老人付不起里民中心的長期租金!親眼看到老人們,在風力強勁、毫無遮蔽的空間,邊練拳邊忍受寒風刺骨,衣服都被吹翻了。擋風之說與遮陽避雨,同樣無稽 !

辦活動?我們反駁:如果要辦活動,適合室內的活動,本來就有空間寬廣的里民中心,活用之,就能滿足需求;適合戶外的,可在公園搭建臨時帳篷,用完即拆、恢復公園景觀,毫無必要花近兩千萬,蓋個固定大帳篷,只為了沒有幾次的活動?這樣投資,划算嗎?

這更牽涉建國公園裡的大建築「里民中心/集會所」了。曾開車路過台北某里民中心,看人家上班時間開放里民自由進出,有電腦及資訊設備供大眾查閱。建國里的里民中心,花上億元大建築,難道只為了當投票所、或租給宗教團體?里民要使用,還需申請排日期、繳費,層層限制,本應以里民為尊,結果卻經常大門深鎖,上述老人打太極拳,負擔不起長期租金,竟忍心剝奪老人權益,迫使他們到外去喝西北風?問為何不開放?說是「負責單位」不同。事在人為,若有心,就可以「整合」。直到潑水節事件曝光,終於恍然大悟!市府除了里民中心,又多了一個可以「收費」的地方!

■我們要問:全台灣沒有一個公園,會把天幕蓋在「健走、散步、慢跑及上下班必經的唯一步道上」,然後出租辦活動收錢,侵占納稅人路權、迫使納稅人繞道而行;為什麼獨有建國公園,敢如此做?

●市府無法回應~自知理虧?或蠻橫霸道就是不甩民意?

我們反駁:國內外「戶外天幕」皆有實質功能:或蓋在建築物外面,配合建築物人潮出來,有個休憩的轉換空間,如鳳山大東文化藝術中心戶外薄膜天幕;或蓋在停車場、音樂台階、籃球場等運動設施處,如桃園三民公園球場天幕;或蓋在捷運出口,如高雄捷運凹子底站出入口天幕。如果蓋在公園裡面,如麥寮公園天幕(下圖),設計圖很清楚的顯示,是規劃在遊樂設施上,避開旁邊的公園人行步道;亦即建築師非常瞭解,天幕不可蓋在人行道上。唯獨建國公園大帳篷「史無前例」蓋在公園唯一的慢跑健走步道上!請問籃球場可以蓋在人行道上嗎?同理!其他辦活動的地方,也不應動腦筋在行人道上。簡單邏輯,市府竟然無知?

05圖五 麥寮公園天幕 張涵瑋建築師(作者提供)
麥寮公園天幕,張涵瑋建築師非常瞭解,天幕不可蓋在人行道上。(作者提供)

侵犯路權的弊端,早在去年底(201))今年初(2018)施工期已經發生。為了施工把人行道圍起來不給過,迫使大家穿越草坪,或從大馬路繞過去、險象叢生。短短半年封閉期,就把草坪走出一條土徑來!多年以來建國公園不斷「去綠化、地磚化」,草坪已經有限,現在又被土徑切割成二!市府卻置之不理!

07圖七 大帳篷下法會現場(作者提供)
大帳篷下法會現場占用道路,形同「路霸」。(作者提供)

市府施工圍路,大家配合改道,這是百姓善良,市府豈可視為常態?未料蓋好後竟然還出租!四月十五日,市府行文警局核准潑水節法會活動,警局強調這是有收租金的。請看當天現場照片(上圖):大帳篷下架設多處講壇台面,地上更鋪滿紅地毯白布墊,等於「路霸」封鎖了大帳篷下的人行道;不僅如此,參加活動的多輛汽車,竟然開上廣場旁的人行道,等於「車霸」封鎖了大帳篷旁邊的人行道。換做我們百姓,不吃罰單嗎?市府收他租金,他就可以當路霸、車霸,等同封路,要行人哪裡走?里民中心收錢開放,還不會影響大家,但封了路,就是嚴重影響、非法霸佔我們路權!請問公園人行道「定位」何在?花上千萬蓋大帳篷,是為了辦活動來收錢嗎?市府你無權侵佔公民路權!

■我們要問:為何桃園其他大帳篷多蓋在球場上,卻獨有建國公園,明明旁邊就有桃鶯球場,卻不選擇該球場,硬是要蓋在沒有球場的建國公園?

●市府說法:因桃鶯球場有大樹不能移走、也無法立樁,所以評估後選擇這裡~

球場不能移樹?我們反駁:市府太善忘,找藉口也要回顧一下歷史!七八年前,市府曾不顧反對,把公園建國路口好端端的雙排柳樹全拔除,改種欒樹。去年(2017)為了鋪地磚廣場,又拔除了公園桃鶯路口這邊的路樹。當時曾要求不要再砍樹了,市府回應「不是砍樹,只是移到其他地方。」可見市府是「移樹高手」,過去可以移樹,現在卻以護樹為藉口,毫無說服力!何況球場廁所設計就錯誤,小公園球場根本不需佔地那麼大的廁所,如果當初廁所及天幕一起規劃,廁所面積縮小、或廁所牆面同時作為球場天幕支柱,根本不需要太多樁柱。

球場周圍沒空間立樁?我們反駁:現代公園發展趨勢是「開放、無障礙空間」;獨有我們反向發展?球場四周重重矮灌木籬、水泥高槽,可全數拆除,不但節省定期修剪經費,多出的空間就可立樁。就我們所知,桃園其他球場就算夠大、可立樁,也被網友批評「做半套」,因帳篷無法含蓋整個球場。原因就是一窩蜂地執著於粗圓「巨柱風格」,耍噱頭搞「巨柱」及「斜柱」,當然就需要大腹地;這種蓋法,桃鶯球場當然做不到。但市府為何不能轉個念頭?請問天幕的立柱,難道只有這種佔空間的巨柱式嗎?又一定要四周都立樁腳才夠嗎?請看中國大陸這個天幕(下圖):人家兩個球場,只用到六根立柱;再看美國英國的天幕:人家採用垂直細柱,根本不佔空間。事實很明顯,非不可為,端看如何設計平衡而已!大有大的設計法、小有小的設計法,就算旁邊有大樹,或沒多餘腹地,桃鶯球場只要不用巨柱,照樣可以蓋天幕!

08圖八 中國大陸球場天幕 (作者提供)
中國大陸球場天幕,兩個球場,只用到六根立柱 (作者提供)

里長多次建議大帳篷應置於桃鶯球場,但決策者置之不理,所謂「不忍心移樹、無法立樁」都是藉口、或是無知!若市府真的孤陋寡聞,除了巨柱,不知其他工法,那就不要做,沒理由硬塞到建國公園這邊!真正的原因大家心知肚明,像桃鶯球場、玉山公園球場,離馬路較遠,從馬路上看不到,就逃過一劫!但建國公園、建新公園明明沒有籃球場,只因位於大馬路邊,管他需不需要,就是要做!

二、難看的造型~~詰屈聱牙

■我們要問:為何把大帳篷蓋成毫無美感的馬戲團/粗糙的電線桿風格?

●市府說法:美醜各人看法不同~

我們反駁:體諒你違心之論,但審美鑑賞是有客觀評價的,且渾然不覺安全危機?

如果失去了、甚至否定「鑑賞力」,桃園市容如何提升?我們訪談過的市民,除了少數無主見傳統保守老人,但凡有審美認知者,沒人認為這頂大帳篷好看。已有市民戲稱,給大帳篷刷上紅藍漆,就是馬戲團帳篷!

12圖十二2 宋屋暨新富公園天幕 張涵瑋建築師(作者提供)
宋屋暨新富公園天幕(作者提供)

如果市府否定我們小民,至少也google一下「當代薄膜建築」"membrane structure building",看看公認的國際設計水準是怎樣的!我們絕非要求市府達到高標,但至少應謙虛反思,提昇格調。看看同樣屬於桃園的平鎮民俗文化公園天幕、宋屋暨新富公園天幕(下圖)或高雄的藝術中心及捷運天幕,有經過建築師設計,就是水準以上。

遺憾的是這頂帳篷淪為「全台最醜、最粗糙」馬戲團小丑:大帳篷面積過大,相對於小公園,不符比例原則。龐大的罩頂,對照細長立柱,也不相稱。造型更與現代天幕薄膜建築的簡潔流線形風格背道而馳;鐵架與布幔,毫無「線」與「面」的結構美感,只見老掉牙的彆扭突兀、過時的1992年桃園巨蛋老梗、已被烙印「又醜又危險」的外露支撐及毫不遮掩的抱箍方式,就像興建住宅大廈,把水管糞管、鋼筋磚塊,不加修飾全暴露在外,能看嗎?更讓人吃驚的是,硬是要模仿中國式八角亭、還加碼成更繁複的十角十柱,搭配一頂伊斯蘭/蒙古包小圓帽,show不搭嘎、又土俗繁複的最下限。且結構不採用一般天幕的流線形下覆式,而是十個銳角呈飛簷之姿,如此不利排水、保證沒兩年,就看得到藏汙納垢。酸雨及霾害的侵襲,又豈止於造成髒汙?這十根電桿樣式立柱,現在看到的是鐵柱電鍍合金外加油漆防鏽處理,保證沒兩年,看到的就成為鐵鏽侵蝕!我們可預期:到時大帳篷的命運,就和路樹倒壞及草皮禿頭一樣;市府一向只重包工程、不重視善後維修,公園景觀,只有更加醜陋!

再仔細看,更令人瞠目結舌!是大帳篷立柱,竟然與路邊電線桿及交通號誌桿一模一樣!營造商明顯是取巧矇混、濫竽充數,竟使用現成的廉價電線桿,把個昂貴天幕淪落到路邊攤?請問市府:近兩千萬元的工程,有沒有嚴格監督各單項的報價?更嚴重的是完全無視公安:第一、固定十根電桿柱的水泥墩,竟然高低不一,高的超過20公分(下圖),低的與地磚齊平,忽高忽低已夠危險!第二、十根基座的大螺絲及鋼板,是外露的!

14圖十四2 大帳篷基座2(作者提供)
大帳篷基座高低不一,民眾容易因撞到水泥墩而跌倒(作者提供)

電桿柱基「螺絲縫隙」的潛藏危機,早有新聞報導,市府竟不列入評估?前年(2016)二月高雄一位老人,撞到電線桿的水泥墩而摔倒,左小腿竟然就直接卡在基座的螺絲縫隙中動彈不得;消防隊員獲報趕到,調整老先生左腳的角度,才將人給救了出來。請問:路邊電線桿都可能發生危險,何況公園裡,兒童奔跑嬉戲、腳踏車駛過,萬一跌倒撞了頭、或腳卡入,申請國賠嗎?凡普通人居家,都知道室內裝潢切忌銳角突出物,營造商卻搞出十個更危險的高低不一、突出地面的水泥墩,且明明有更安全美觀的「內埋鋼套不崩牙頂針」基座形式不用,硬是要用危險醜陋的「外露鋼套不崩牙」?如果是建築師,絕不可能這樣設計!營造商不懂美感,但連安全都不顧了?那是營造商的基本常識,豈會不知?說白了,就是省錢,錢到哪裡去了?別把大家當笨蛋!憑什麼強迫納稅人忍受少數無知者來決定這個莫須有的危險醜東西放在這裡?

■我們要問:為何把大帳篷放在圓形廣場上,遮蔽公園天空、霸佔公園路口、破壞公園整體和諧美感?

●市府說法:沒動到圓形廣場,只是在廣場上加天幕而已,沒差別~

沒動到、沒差別?我們反駁:這正暴露了當權者對於景觀建築的全然無知。稍有常識者都知道,建築與其視覺感知是三度空間的、立體的;這頂大帳篷高高拔起,擋住了樹林,破壞了公園原本寬廣的優美視野,破壞了空間平衡比例、整體和諧美,卻說沒動到?舉例:如果你家的客廳地面沒動到,但把天花板下降、在地上加個隔間、立個柱子,請問:這有沒有動到?整個視覺感受及方便性有沒有改觀?有沒有障礙?

■我們要問:這頂醜帳篷到底是誰設計的?

●市府說法:一切合法,雖無建築設計,但營造公司有執照、並有設計部門~

我們反駁:帳篷未辦「設計說明會」未經「比圖」,由里長一人決定樣式!

號稱「天幕」就應注重建築水準,應先由建築師設計「比圖」,由最優者得標,再發包給營造商按圖施工。而此大帳篷沒有執照、沒經過議會監督、沒召開設計說明會、沒徵詢里民意見,更為了求快趕工,跳過建築師「比圖」這個步驟,直接發包營造公司,是導致這個大帳篷其醜無比、粗俗不堪的最大原因!!!

稍有常識的人就知道,營造工程的「施工製圖」是以結構安全實用為考量,與建築「設計圖」偏重藝術造形,完全兩回事!那麼,到底是誰決定大帳篷的樣式?真相竟然是:營造商拿了幾個圖,讓里長圈選!所以這頂大帳篷,是建國里里長選定的。我們完全無意怪罪里長,但很抱歉,里長未必有藝術專長及鑑賞能力!先進公園任何設施,政府需先辦設計說明會,並由公民共同參與。桃園決策模式為何如此運作(區長+議員+營造商+里長)?是誰決定這樣的決策模式?又為何這樣決定?便宜行事,公園水準就跟著沈淪,可以這樣嗎?由一堆外行人越俎代庖來決定上千萬預算的設計樣式?

●市府說法:預算有限,沒錢請建築師設計~

我們反駁:市府絕不是沒錢,重點是「觀念、態度」。市容醜陋的最大原因,是不重視建築藝術、捨不得花設計費;建國公園只是個縮影。檢討類似建新、建國等公園毫無必要的大帳篷有多少?如果當初認真評估,沒必要的就不蓋,省下錢嚴選設計,綽綽有餘。桃園須要有吳思瑤立委那樣的高水準民代!她曾質詢官員忽視設計重要性並貶低設計的價值,她問「設計之都為台灣留下甚麼Legacy?」北歐把設計帶入人民生活、南韓將設計列為國家政綱,連北朝鮮國民所得每月不到台幣一千元的,平壤市容都比桃園美觀百倍!我們要問:「桃園市容不重要嗎?自譽桃花源,為桃園留下什麼有水準的設計?」唯有桃園當權者體悟「設計費用是理所當然不可省」,寧可天幕數目減半,但每個天幕,都懷抱著做成地標經典的認真心態,桃園才能從粗俗邁向現代城市!

三、強烈要求拆除大帳篷,還我公園完整和諧視野!

●市府說法:已經蓋了,若拆除會被彈劾糾舉~

我們反駁:市府顯然忘了,數年前曾把數十株健康搖曳生姿的柳樹拔除,理由是「有市民反映柳樹不吉利。」當年既然可去除好端端的柳樹,現在當然可循例移走大帳篷。

錯誤的東西,蓋在錯誤的地方,市民看到的就不是政績,而是遺憾!是要多一個屏東機場、嘉義故宮?(人家至少設計不錯!)還是如台北市議員王世堅先生遠見:「錯誤的決策正如搭錯車,沒關係,就趕快下車」!

02圖二 鳳山大東文化藝術中心薄膜天幕(作者提供)
鳳山大東文化藝術中心薄膜天幕也是半開放天幕。(作者提供)

國內外許多建築設計在緊鄰戶外,連結半開放天幕,已如前述(上圖)。建國公園真正需要戶外天幕的,一如麥寮公園,應是在兒童遊樂區那邊。剛好那邊有個廢棄的大水塔,水塔位於「里民中心」與「兒童遊樂區」之間,是公園人潮最多之處,水塔根本沒水,理當拆除,空出來的地方,設計一頂有美感的天幕,其下安置戶外桌椅,讓步出里民中心的民眾、或陪伴親子遊戲的家長,就近在此歇腳,天幕不會閒置,充分發揮休憩功能,這才放對了位置。

四、強烈要求 還原大帳篷破壞的綠地原貌!

06圖六 帳篷施工期間 封閉人行步道 行人改走綠地 走出一條土徑(作者提供)
帳篷施工期間封閉人行步道,行人改走綠地,走出一條土徑導致綠地被割裂兩半。(作者提供)

建造大帳篷逼使行人繞道走草地走出一條土徑,導致公園綠地被割裂為兩半,至今不見市府來收拾善後、補鋪草皮。請立即處理,還我綠化公園!

五、強烈要求拆除遊樂區其他路障,重視兒童嬉戲安危

停止包工程,去綠化、水泥化、地磚化

饒了建國公園!該休養生息了!

近十年來,建國罐頭公園除必要的兒童及老人設施之外,不斷發包工程,把小公園蓋出了「大水泥停車場」(出租牟利)、「水泥花槽」(杜鵑花不斷枯死)、「方形地磚廣場」(路不平)、「集會所-里民中心」(出租牟利、大門深鎖)、「圓形大水塔」(沒水)、「兒童戲水道」(沒水、危險)、「兩個涼亭」(製造垃圾)。更有甚者,不顧兒童安危,在遊樂區前,再鋪一堆「長條地磚」(危險)伸入草坪!外加環繞公園的人行步道、腳踏車道,建國路那端全淪陷了,猶未止歇;目標轉移到桃鶯路這一端!2016底-2017初,又把桃鶯路口綠地剷除、大樹移走,擴大水泥面,改建「圓形地磚廣場」鋪飽鋪滿,才一年,2017年十二月,又毀掉新建不久的廣場景觀,打水泥樁,蓋起毫無必要的「大帳篷」(基柱危險)!

除平面水泥地磚,立面也廣設毫無必要的突起障礙物:當然,最大的突起路障就是大帳篷,最小的連行人步道也有高起路墩;他如兒童遊樂區、公園涼亭、圓形廣場,都圍起三層高水泥台階,導致小小公園在兒童區附近,從東橫跨到西,須上上下下六個高低階(危險)!還要小心下陷的無水空池!搞工程搞出了狂!請看國外公園及鄰近的玉山公園!人家地面平坦草地多無障礙,適合兒童嬉戲奔跑,我們是有助跌倒的路障一大堆,能不汗顏嗎?整個公園2.5公頃,舉目所見,竟然有一半面積,草坪被水泥及地磚侵佔,天空被硬體遮蔽,完全不顧比例原則,再此下去,三五載春秋,建國公園可能全面地磚化、硬體化,成為沒有草坪的公園,加上橫跨草地的高低台階、橫擋路口的奇醜大帳篷,也算台灣乃至世界的「公園界奇葩」?我們去市府陳情,市長室主任總算說了句公道話:「該休養生息了」!

*作者為陳抗者、桃園區市民墨白 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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