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壯士奪記者相機、噴胡椒噴霧、圍毆猛踹 媒體工會呼籲:不要派記者去採訪!

2018-04-25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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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5-年金改革、軍人年改,反年改團體衝擁立法院,反年改民眾群阻擋警進入。(陳明仁攝)

20180425-年金改革、軍人年改,反年改團體衝擁立法院,反年改民眾群阻擋警進入。(陳明仁攝)

昨(24)日起八百壯士號召萬人包圍立法院,意外造成「記者劫」,各家媒體皆有記者遭到不願被拍攝的陳抗民眾攻擊,造成外傷濺血、內出血、腦震盪、器材損壞等,而全國傳播媒體產業工會(以下簡稱媒體工會)稍早發出聲明,表示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媒體資方不應再派記者到這般危險場合採訪,應給予身為勞工的記者最大程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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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報》記者鍾孟軒於個人臉書表示,今日反年改團體意圖架鐵梯越過拒馬,記者群趕忙拿攝影機捕捉畫面,卻被反年改人士要求不要拍攝、把記者推開,接著鍾孟軒的記者證被從脖子上扯走、被三五個人破壞相機、頭往地上按、被噴胡椒噴霧又被好幾個人拖行踹打,過程中鍾的閃光燈、眼鏡損壞,手指也被劃到濺血。

媒體工會指出,兩天下來,已知受傷記者包括:蘋果日報、中央社、民報、壹電視、民視、上報、東森、三立、中天、TVBS、新頭殼等。多名記者遭毆打受傷、器材損壞,《上報》也被威脅中斷直播,媒體工會表示強烈抗議:「即便過去曾有記者因陳抗現場推擠衝突而遭波及受傷,但此次陳抗民眾驅趕記者,已非正常新聞採訪過程中無可避免的推擠衝撞,而是蓄意的施暴侵害!」

媒體工會也呼籲,媒體資方應保障記者身為勞工的權益。最大程度保障記者身體與精神創傷、職災補償與休養恢復等,對於攻擊行為也應向施暴民眾提告、要求賠償,此外,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別再派記者到現場採訪。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規定,雇主對以下情況應規畫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避難、急救、休息或其他為保護勞工身心健康之事項;第18條則規範,若工作場所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雇主應立刻命令停止作業,讓勞工退到安全場所,勞工若執行職務發現有立即發生危險的可能,也得以自行避難並立即向直屬主管報告。

媒體工會也表示,希望遇襲受傷者盡快與工會聯繫、取得協助,並請受傷者務必驗傷、保留證據,以便日後向公司索取職災門診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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