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長玲專文:遲了六十年的遺書

2015-02-14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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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總統出席政治受難者紀念儀式。(資料照/總統府官網)

馬英九總統出席政治受難者紀念儀式。(資料照/總統府官網)

這一切的開端來自於一個年輕女性對從未謀面的外公的好奇。張旖容的外公黃溫恭在她母親襁褓時就已經過世,成長過程中,她對外公的理解建立在許多偶然串起的歷史片斷或文字紀錄上。到了二○○八年,她在政府檔案中看到外公有地下組織的背景,也知道本來被判處十五年徒刑的外公,因蔣介石親筆批示而改成死刑,在三十三歲那年被槍決。然而,她並不知道當年外公臨刑前,曾經留下五封遺書。直到二○○八年底,向檔案局調閱了外公的檔案後,張旖容才看到塵封在國家檔案中近六十年的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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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外公的遺書後,張旖容和家人理所當然認為政府應該把遺書還給他們。然而,理所當然的事不僅在當年的威權體制下不存在,連在民主化後的臺灣也不是那麼理所當然。向檔案局要求歸還時,檔案局表示遺書是國家檔案的一部分,礙於法令只能提供副本,寫到總統府的信也只得到制式的回答。張旖容的外婆於二○○九年過世,直到她臨終前,家人都無法取回當年她丈夫寫給她的遺書。

黃溫恭的遺書當然不會是唯一被扣留的遺書,可想而知一定還有別的受難者的遺書淹沒在政府的檔案中。然而數量有多龐大呢?除了掌握檔案的政府,沒有人能夠回答這個問題。這些遭槍決的受難者被剝奪了生命,但是有誰會想到,當年的威權政府也一併剝奪他們與親人的告別?被扣留的遺書竟然要到解嚴二十多年後才出現,既顯示政府公布及整理檔案的態度被動,也凸顯了政府對於威權統治傷痕的淡漠輕忽,這樣的情形一再說明了臺灣轉型正義的匱乏。

臺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自二○○七年十二月成立以來,即以促成轉型正義為工作目標。當張旖容和家人為取回遺書而奔走時,我們認為要求政府歸還白色恐怖期間所扣留的受難者私人文書,是轉型正義的一項重要工作。於是我們在二○一○年的會員大會上通過決議,將協助家屬取回遺書,並且督促政府建立歸還制度。我們的會員陳俊宏與魏千峰,當時擔任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委員,隨後也在該小組開會時提案,力促檔案局盡速且全面歸還政治受難者之遺書。然而,行政部門的回應仍然被動,檔案局以預算有限為由,只願意以個案的方式處理,要家屬主動申請,才會確認檔案中是否留有遺書。

公文往返一年多後,有鑑於檔案局遲遲不肯全面清查受難者的遺書,又一直沒有建立遺書返還制度。我們於二○一一年二月與黃溫恭的子女黃大一及黃春蘭一同召開記者會,提出三點訴求:一、遺書由總統代表國家親自返還;二、檔案局應為遺書返還建立機制;三、檔案局應主動全面清查檔案中是否還有受難者的遺書,主動通知家屬領回,而不是被動等待家屬申請。第三點尤其重要,當年政府扣留了受難者的遺書,許多家屬根本無從得知遺書存在,這樣如何可能主動申請?一個月後,研考會回應我們的訴求,表示將擬定相關程序,建立受難者家書返還的相關制度。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在解除戒嚴二十四年後,馬英九總統在「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紀念儀式」上歸還黃溫恭及其他受難者的遺書,並對家屬致歉,也在致詞時表示檔案局將清查二百多萬頁的檔案,找出受難者的家書、筆記與手札歸還給家屬。二○一一年下半年,檔案局總共清查出一百七十七位受難者的私人文書,共約七百四十七頁。

(政治受難者黃溫恭寫給兒子黃大一的遺書,直到58年後,才回到家屬手中。衛城出版社提供)

二○一二年春天,檔案局透過當時還在運作的「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聯絡家屬申請遺書返還。但因為我們在那幾年進行白色恐怖受難者與家屬的口述訪談,所以知道補償基金會並無管道聯繫某些家屬,數度表達願意協助聯絡,但是未獲檔案局同意。因此,我們只能在所知範圍內,不斷告知家屬可以申請返還遺書。在這個過程中,幾位研究白色恐怖的年輕研究者,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他們不但認識家屬,也對檔案開放及遺書清查的進程知之甚詳。

政府開啟遺書返還程序,並不表示家屬從此取得遺書就毫無困難。行政程序的繁瑣讓受難者家屬郭素貞女士(郭慶之女)拒絕出席官方的遺書返還儀式,並且投書報紙直言,「公務機關彼此能橫向聯繫完成的管理作業,卻要遺屬在烈日下來回奔波補件,這是民主政府的公僕對於政治受難者家屬該有的服務嗎﹖」本會據此透過尤美女立委的協助,促成檔案局設立簡化受難者家屬申請程序的單一窗口,以及檔案複製收費減免機制。

在部分家屬領回遺書後,我們決定邀請作家進行採訪,讓這些遲了四十至六十年的遺書故事,能為世人所知。這本書收錄的遺書及所呈現的受難者生平與家屬經驗,只是白色恐怖記憶的少許片段。寫下遺書的受難者,有些人懷抱社會主義統一中國的理想,有些人渴望臺灣獨立建國;他們不但背景各異,理想不同,受難時間也相隔二十年,唯一的共同點就是反對國民黨的威權統治。

這些受難者留給家人的遺書中,有歉意,有期許,有思念,有祝福。而家人對他們的思念中,有痛苦,有埋怨,有遺憾,也有無奈。我們永遠不可能知道,若這些遺書在六十年前或是四十年前就送達家屬手中,這些思念中的痛苦埋怨或是遺憾無奈,是否會少一點,但是可以確知的是,許多家屬在離開這個世界前,始終未能得知親人最後的告別。連告別也不被允許的不義,應該留下紀錄,這是做為生者的我們,對於這些受難者,以及因他們的逝去而飽受痛苦磨難的家屬,少數能做的事。

這本書能出版,要感謝的人很多。要謝謝家屬願意與我們分享他們的經驗,謝謝曾麗香女士提供曾錦堂的書信與檔案原件給臺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使我們可以進行數位化保存;也要謝謝劉美蜺女士捐贈劉耀廷、施月霞的通信及文物。施月霞的日記是以日文手寫,若是沒有大元照子的謄打和林實芳的翻譯,我們將無從得知在那些備受煎熬的歲月中家屬的感受。曾錦堂和劉耀廷給家人的書信,雖然並非二○一一年後才歸還的遺書,但仍然是他們留給家人的最後話語。也要感謝陳儀深教授提供江炳興就學時的札記及日記影本,蔡寬裕前輩協助聯繫家屬受訪,以及兩位捐款支持本計畫的朋友。最後,要感謝也具備受難者家屬身分的作家季季女士,翻出手邊的資料,從歷史事實、錯字到文句邏輯,非常仔細地協助校訂書稿。沒有家屬與這些前輩及朋友的支持,我們即使連這少數能做的事,恐怕也無法完成。

自一九八七年解嚴以後,雖然政治菁英並未積極推動轉型正義,但是關於白色恐怖的歷史記憶持續在民間的努力下浮現。這些遲了四十到六十年的遺書,讓我們知道,以為已經過去的事,其實才剛開始,以為不存在的東西,其實一直都在。遺書終於送達,而臺灣社會對於這些遺書的記憶才正要開始。

*作者為臺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理事長。本文為《無法送達的遺書:記那些在恐怖年代失落的人》(衛城出版)推荐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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