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長玲專文:遲了六十年的遺書

2015-02-14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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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總統出席政治受難者紀念儀式。(資料照/總統府官網)

馬英九總統出席政治受難者紀念儀式。(資料照/總統府官網)

這一切的開端來自於一個年輕女性對從未謀面的外公的好奇。張旖容的外公黃溫恭在她母親襁褓時就已經過世,成長過程中,她對外公的理解建立在許多偶然串起的歷史片斷或文字紀錄上。到了二○○八年,她在政府檔案中看到外公有地下組織的背景,也知道本來被判處十五年徒刑的外公,因蔣介石親筆批示而改成死刑,在三十三歲那年被槍決。然而,她並不知道當年外公臨刑前,曾經留下五封遺書。直到二○○八年底,向檔案局調閱了外公的檔案後,張旖容才看到塵封在國家檔案中近六十年的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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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外公的遺書後,張旖容和家人理所當然認為政府應該把遺書還給他們。然而,理所當然的事不僅在當年的威權體制下不存在,連在民主化後的臺灣也不是那麼理所當然。向檔案局要求歸還時,檔案局表示遺書是國家檔案的一部分,礙於法令只能提供副本,寫到總統府的信也只得到制式的回答。張旖容的外婆於二○○九年過世,直到她臨終前,家人都無法取回當年她丈夫寫給她的遺書。

黃溫恭的遺書當然不會是唯一被扣留的遺書,可想而知一定還有別的受難者的遺書淹沒在政府的檔案中。然而數量有多龐大呢?除了掌握檔案的政府,沒有人能夠回答這個問題。這些遭槍決的受難者被剝奪了生命,但是有誰會想到,當年的威權政府也一併剝奪他們與親人的告別?被扣留的遺書竟然要到解嚴二十多年後才出現,既顯示政府公布及整理檔案的態度被動,也凸顯了政府對於威權統治傷痕的淡漠輕忽,這樣的情形一再說明了臺灣轉型正義的匱乏。

臺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自二○○七年十二月成立以來,即以促成轉型正義為工作目標。當張旖容和家人為取回遺書而奔走時,我們認為要求政府歸還白色恐怖期間所扣留的受難者私人文書,是轉型正義的一項重要工作。於是我們在二○一○年的會員大會上通過決議,將協助家屬取回遺書,並且督促政府建立歸還制度。我們的會員陳俊宏與魏千峰,當時擔任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委員,隨後也在該小組開會時提案,力促檔案局盡速且全面歸還政治受難者之遺書。然而,行政部門的回應仍然被動,檔案局以預算有限為由,只願意以個案的方式處理,要家屬主動申請,才會確認檔案中是否留有遺書。

公文往返一年多後,有鑑於檔案局遲遲不肯全面清查受難者的遺書,又一直沒有建立遺書返還制度。我們於二○一一年二月與黃溫恭的子女黃大一及黃春蘭一同召開記者會,提出三點訴求:一、遺書由總統代表國家親自返還;二、檔案局應為遺書返還建立機制;三、檔案局應主動全面清查檔案中是否還有受難者的遺書,主動通知家屬領回,而不是被動等待家屬申請。第三點尤其重要,當年政府扣留了受難者的遺書,許多家屬根本無從得知遺書存在,這樣如何可能主動申請?一個月後,研考會回應我們的訴求,表示將擬定相關程序,建立受難者家書返還的相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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