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洲富惹議,許宗力:我無權指定誰擔任法官評鑑委員召集人

2018-02-12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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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長許宗力12日召開「司法改革首次半年進度報告」記者會。(顏麟宇攝)

司法院長許宗力12日召開「司法改革首次半年進度報告」記者會。(顏麟宇攝)

司法院上月產生第四屆「法官評鑑委員會」,由智慧財產法院法官林洲富當選召委,由於林過去曾涉及前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肇逃關說,司法院長許宗力遭到民間司改會質疑「包庇」,對此,許宗力今天表示,「法官評鑑委員會」召集人係由委員會委員互選,「根據規定,第一次開臨時會,由司法院長指定一個人擔任臨時召集人,第一次開會委員彼此都不認識,法官就是場所的主人,因此指派林擔任臨時召集人,意思就僅止於此,不代表我支持林擔任委員會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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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洲富上月出任「法官評鑑委員會」召集人,消息一出引發司改團體反彈,民間司改會當時召開記者會,強調林涉入前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兒子肇逃案關說,林洲富知悉「法官論壇」的不同聲音後,已經請辭法官評鑑委員會召委職務。

對於林洲富的提名事件,許宗力今天強調,他無權指定由誰擔任「法官評鑑委員會」召集人,該會召集人係由法官評鑑委員互選,「新上任評鑑委員,有幾位是法官,有幾位是律師,根據規定,法官評鑑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由司法院長指定一個人擔任臨時會召集人,這並不代表是司法院長,指定某法官擔任法官評鑑委員會召集人。」

許宗力表示,「法官評鑑委員會」第一次開會,大家都不認識,法官就是場所的主人,我個人只有第一次提名林擔任臨時召集人,意思就僅止於此,至於委員會後續選出林擔任召集人,司法院基於法官自治,對於結果只能夠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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