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修法後首例罷工談判!274小時終讓老闆讓步 美麗華勞資交手8小時全記錄

2018-01-31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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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華企業工會與資方談判成功,勞資雙方在新北市勞工局長親自坐鎮主持下歷經9小時會議,公司同意不以外包或派遣人力進用取代直接僱用員工及既有場務人員,另外遭解雇的11名工會成員,若經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認定解雇無效,即同意復職,資方也同意若違約將賠償600萬元。(資料照,謝孟穎攝)

美麗華企業工會與資方談判成功,勞資雙方在新北市勞工局長親自坐鎮主持下歷經9小時會議,公司同意不以外包或派遣人力進用取代直接僱用員工及既有場務人員,另外遭解雇的11名工會成員,若經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認定解雇無效,即同意復職,資方也同意若違約將賠償600萬元。(資料照,謝孟穎攝)

林口山區罷工274小時,美麗華企業工會與資方談判成功!日前美麗華公司無預警解雇18名年邁場務工人(含11名工會成員)、拒絕讓員工復職引起工會罷工、封鎖球場抗爭,而30日下午,勞資雙方在新北市勞工局長親自坐鎮主持下歷經9小時會議,成功達成共識並簽下協議、工人復職有望,資方也同意若違約將賠償6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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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曾參與協商、隔天要求工會停止罷工重新談判 工會怒:他把大家當什麼

30日下午3點,美麗華工會於新北市勞工局主持下與資方召開調解,資方代表為副總孫世雄與其律師,董事長黃世杰則於晚間近9點抵達。

至於勞方代表,有美麗華企業工會理事長黃文正、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葉瑾瑜、反教育商品化聯盟謝毅弘等6人,一起前來的10數名工人最初則在市府一樓大門口靜坐,高唱《勞動者戰歌》、呼口號等。

協商會議室裡,勞資雙方代表不斷利用中場休息至會議室外討論對策,下午4時許,談判一度陷入僵局,美麗華工會理事長黃文正步出市府大樓向靜坐工人憤怒表示:「他們這款公司喔,一點保障都沒有啦!要我們暫停罷工,他們準備要跳票嘛,他們把大家當什麼嘛!」

20180130-美麗華高爾夫球場工人於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外抗議,美麗華企業工會理事長黃文正代表工人發言。(謝孟穎攝)
美麗華企業工會理事長黃文正。(資料照,謝孟穎攝)

據了解,本月25、29日新北市勞工局已主持2次非正式協商,29日協商美麗華董事長黃世杰曾出席同意取消外包,若公司有盈餘可加薪給年終等條件,然而30日下午4時許,桃產總秘書葉瑾瑜表示,前一天黃世杰的承諾已經跳票,要工會立刻終止罷工、且同意不再罷工,至於遭開除的15名工人,公司堅持等到勞動部裁決後才依結果決定是否復職。

「一定要等裁決才會讓大家回去,他就是要等空窗期!如果他跳票,我們沒有違約金,也不能重啟罷工,他就是要跳票嘛!」葉瑾瑜說。

「公司再這樣沒誠意,我們就繼續罷工下去,直到我們拿回工作權」 

對於葉瑾瑜、黃文正帶回的訊息,桃園市產業總工會蘇承志當下向工人喊話,如果今天工人簽下資方提出的調解條件、停止罷工,表示接下來就只能任人宰割,公司勢必「跳票」。

蘇承志詢問在場工人意見,工人則怒吼:「繼續罷工啦,這樣子不是辦法」、「叫他不用再浪費時間啦」、「公司再這樣沒有誠意,我們就繼續罷工下去,直到我們拿回工作權為止!」

蘇承志向工人喊話,目前美麗華球場已承諾要在2月1日重新開放,現在有壓力的是資方,罷工中的工人相當有條件與公司協商。

稍早,葉瑾瑜也曾表示,球場工人是經歷數次協調未果才開始罷工的,現在罷工就是「工人最後的武器」。

雙方夜間11點簽約並暫停罷工 美麗華董事長:公司能讓步就讓步,讓事情圓滿

下午5點,市府一樓大門口外的工人被邀進會議室一起討論,協商重點變成若是美麗華公司違反「反外包」、復職等承諾,是否同意支付違約金。

之後談判長達6小時,過程資方代表孫世雄頻頻走出會議室打電話與公司討論,資方對違約金態度相當保留,談判桌也因此僵持許久,不斷重覆「勞資雙方討論-各自出去討論-回會議室繼續討論」的迴圈。

8點50分,美麗華董事長黃世杰抵達調解現場,步入會議室表示:「希望淋雨罷工的同仁能夠回來,影響我是有,但影響大家更多……不要一直要求公司要怎樣!」黃世杰也說,停業對股東影響不大,但造成其他員工(例如承攬制的桿弟)無法生活,因此公司能讓步就讓步,讓事情圓滿。

談判持續進行、雙方檢視合約時,孫世雄也對工會代表說:「我們現在最憂慮的就是,不管我們答應了什麼,你們永遠都可以提出新的要求……」對此,葉瑾瑜立刻回嗆:「今天都有會議紀錄,不要用這種帽子扣我們!」

20180130-美麗華高爾夫球場工人於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外抗議,桃產總秘書葉瑾瑜表示,美麗華罷工是高爾夫球界第一場、2018年第一場,亦是勞基法「修惡」後的第一場罷工。(謝孟穎攝)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葉瑾瑜。(資料照,謝孟穎攝)

大約10時,美麗華十數名工人在蘇承志帶領下離場,重回林口美麗華球場繼續罷工,勞方代表則留下繼續談判。晚間近11點,雙方終於達成協議並簽字,並陸續離場。

對於勞資雙方達成協議,美麗華企業工會先於臉書說明結果,並表示:「本次協議不盡完美,本會雖暫時停止罷工行動,但仍繼續盡所有可能,為11位會員的復職奮戰到底!」而今(31)日,工會也將說明協商成果與後續行動方向。

美麗華董事長黃世杰則說,之前曾聯繫5位股東,其中2位沒意見,2位反對工會訴求、直說停業也沒關係,1位則有條件同意,黃世杰則考慮再三後決定答應,並希望「以後不要再有這種事情」,日後有任何爭議都可當面協商。

調解結果:公司同意不用外包派遣、待勞動部裁決讓員工復職 若違約要賠600萬元

對於美麗華工會反對以外包或派遣人力取代正職員工、要求讓被解雇員工復職、年終獎金與加薪等訴求,勞資雙方經新北市勞工局調解後達成以下決議:

1. 同意不以外包或派遣人力進用取代直接僱用員工及既有場務人員,但特別專項工程發包不在此限(例如天災、事變造成球場損壞需回復),若遇季節性或特別賽事出現大量人力需求、現有場務無法負荷,公司將與工會討論實際需求外包人數。

2. 遭解雇的11名工會成員,若經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認定解雇無效,即同意復職並支付原有薪資,公司也會拋棄相關法律救濟權利,但工會也要承諾在裁決前不復職,並且暫停罷工或其他影響資方營運之行為。

3. 自2018年起,公司若有盈餘,優先發給員工年終獎金或調高薪資。

4. 公司承諾,對罷工成員不會採取任何法律訴訟或其他方式為不利益之待遇,也不會有任何打壓工會等違反《工會法》行為,若違反以上約定,公司要賠償600萬元,工會也可以重啟罷工或其他「爭議行為」。

5. 工會方面,承諾撤回目前所有勞資爭議調解、就業歧視、性別歧視等行政申訴程序,在勞動部裁決前也不會再提起,並於31日下午5點前完全撤除糾察線,中午12時也會預留公司與員工人車通行道路,並不得有任何阻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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