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旗飄揚南半球》美洲人權法院認定禁同婚屬歧視 籲拉丁美洲24國儘速通過同婚合法

2018-01-21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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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人權法院」裁定,同性戀伴侶應該和異性戀伴侶享有相同權利,各國不能歧視同性伴侶。圖為參加同志遊行活動的民眾。(美聯社)

「美洲人權法院」裁定,同性戀伴侶應該和異性戀伴侶享有相同權利,各國不能歧視同性伴侶。圖為參加同志遊行活動的民眾。(美聯社)

位於中美洲哥斯大黎加首都聖荷西的「美洲人權法院」在本月9日作裁決,認定同性戀伴侶應該和異性戀伴侶享有相同權利,「各國不能歧視同性伴侶,應確保他們在籌組家庭和經濟上擁有和異性伴侶一樣的權利」,簽署「美洲人權公約」的24個國家都應該遵守這項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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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反同性婚姻的天主教教會在拉丁美洲仍有很大的影響力,但包括阿根廷、巴西、烏拉圭、哥倫比亞及墨西哥部份地區,近年來已陸續承認同性婚姻合法。立場偏自由派的智利總統巴舍萊(Michelle Bachelet)也將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法案送交國會。但在玻利維亞、古巴、宏都拉斯、巴拉圭和秘魯等國,同性婚姻尚未合法化。

左派議員突襲 哥斯大黎加「意外」通過同性伴侶民事結合

曾為台灣友邦的哥斯大黎加在2013年因為左派政黨廣泛陣線黨(Frente Amplio,FA)的突襲,意外通過了保障同性伴侶民事結合的法案。英國《獨立報》報導,廣泛陣線黨議員維雅塔(María Villalta)在有關青年社會服務與婚姻法令的「青年法」法案表決前最後一刻更動文字,加入了「賦予民事結合的社會權利與福利,免於遭受歧視」,國會多數的保守派議員未仔細檢查,讓法案表決通過並送交總統正式簽署生效。雖然部分同性伴侶在哥國擁有民事結合的權利,但同性婚姻仍非合法。

哥國政府向美洲人權法院提出同婚法律諮詢

2016年5月,哥國政府就否有義務擴大同性伴侶財產權利以及是否允許跨性別者更改身分證姓名,向美洲國家組織(OAS)轄下的美洲人權法院(The Inter-American Court of Human Rights)提出諮詢。美洲人權法院在本月9日作岀裁決,指示《美洲人權公約》簽約國政府應承認並平等保障同性伴侶的結婚權及衍生自家庭關係的權利。

《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哥斯大黎加副總統薔宮(Ana Helena Chacón)表示將完全遵循該裁決內容立法。哥斯大黎加總統索利斯(Luis Guillermo Solís)也指示行政機關,在立法機關完成修法前,應該先遵照美洲人權法院的裁決,讓同性伴侶享有平等權利。

行政機關不願遵守裁決 哥國同性伴侶登記受阻

然而哥斯大黎加最高公證委員會(the Consejo Superior de Notariado de Costa Rica)卻發函給下屬機關,表示在新法尚未訂立前,一切應依照舊法。根據哥斯大黎加《家庭法》第14條第6款「同性別者間的婚姻法律上不可行」,最高公證委員會公文指出,「直到制訂新法或以憲法形式宣布舊法無效,哥斯大黎加的婚姻法規,特別是《家庭法》第14條第6款仍然有效,公證員應嚴格遵守。」

哥國的同性伴侶卡斯提羅(Roberth Castillo)和艾瑞斯(Mario Arias)原本預計在20日正式登記結婚,因而被迫取消。兩人的律師愛瑞育(Larissa Arroyo)表示,「沒有任何事物可以阻擋通往平等的路,但事實上,我們不知道要走多久才能到達終點。」

哥斯大黎加斯法部長費歐利(Marco Feoli)也發布聲明譴責最高公證委員會的行為違背行政機關和美洲人權法院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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