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炯朗專文: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2018-01-08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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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害人害己,喝酒請勿開車。(圖為巴西防酒駕廣告)

酒駕害人害己,喝酒請勿開車。(圖為巴西防酒駕廣告)

在現代社會裡,汽車是很多人擁有的交通工具,喝酒又是社交應酬的重要項目,但正如那句老話:「汽油和酒精不能混合起來。」全世界每年因汽車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數約四萬人,其中和酒駕有關的就占了四成左右。酒駕不但危害自己的生命安全、危害乘客的生命安全,也危害其他車子的乘客、路上行人的生命安全,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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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佛羅里達州一名三十一歲的男子,以高達兩百公里的時速在速限每小時六十公里的地段飆車,撞死了另一部車裡的十七歲女孩。警方說意外與喝酒有關,法官判這位男子坐牢,期滿之外還有三年假釋期,假釋期間必須在家中明顯處放一張受害女孩的照片,並用大字寫出:「對不起,我奪走了妳的生命。」假釋期間,警察可以隨時搜索男子的住家,假如看不到這張照片,就是違反假釋規定。

日本千葉縣也有一樁酒駕造成四死四傷的事件,肇事者事後還偷車企圖逃跑,最高法院裁示維持初審法院的判決,判處二十年重刑,獲得了許多民眾的支持。

類似事件在臺灣同樣層出不窮。曾有一位男子在早上七點的上班時間,開車逆向闖入公車專用道撞倒了五個人,造成一死四傷,男子當場逃逸,三十個小時後才向警方投案,由法官裁定八萬元交保。

根據報導,二○○ 五年臺灣酒駕肇事致死為五百四十六人,二○○六年增加到七百二十七人,二○○七年單是一月、二月就高達一百一十七人,創下歷史新高,也成為內政部和交通部聯手推動修法、提高酒測標準、加重酒駕懲罰的契機。

日本警察廳的反酒駕宣傳海報。(日本警察廳)
日本警察廳的反酒駕宣傳海報。(日本警察廳)

每當發生交通事故,寶貴的生命因意外而消失,又一個家庭受到傷害和打擊,我們都會再三說,不要再讓意外發生了。因此,我想談談開車的安全問題,提醒大家的更是老生常談:第一、酒後不開車;第二、使用安全帶;第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第四、意外發生後不可以擅自離開現場。在文明進步的社會裡,要避免發生意外、釀成悲劇,必須法令、公民道德、理性和常識,四者相輔相成、互助互補。

酒精在生理上的影響

站在醫學觀點來看,酒精對身體的影響相當明顯,人喝了酒之後,除了一○%經由小便排出體外,剩下的酒精會進入血液裡,被血液帶往身體各處,自然就會引起各種生理和心理反應。

生理方面,酒精首先會影響視力和聽力,降低視力和聽力的敏銳性;第二、酒精讓人不容易集中注意力;第三、酒精會降低人的反應速度;第四、酒精會降低人同時兼顧幾件事的能力。心理方面,第一、酒精讓人增加自信,因此做出危險的行為;第二、酒精讓人放鬆,增加打瞌睡的可能。這些反應都說明了一件事,酒駕的確大幅提高了發生意外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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