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業內專家外,絕大多數人對區塊鏈的運作細節不甚理解。即如以色列電子提單平台WAVE也在官網這樣說:「重要的是,區塊鏈僅僅是技術。Wave與之打交道的大多數人其實不需要或不想知道其運作方式的細節;他們只是想知道它是有效的。」然則導入貿易融資平台或提單電子化,是否亦必然應使用區塊鏈技術?本文試舉例解析如下。
470億的潤寅案為例,2010起潤寅偽造不實的合約書、發票及出貨單等文件,慢慢製造假業績;並自2013年起,利用偽造的海運提單,開立不實的合約書、發票等文件,陸續向9家銀行申辦國內外應收帳款融資及貿易融資。類此詐騙案可否以區塊鏈技術的貿易融資平台來防杜?區塊鏈經由演算法確保交易記錄無法篡改,因此有人把它稱為「信任機器(Trust Machine)」;由此觀之,似乎可以防止詐騙。但也有技術專家認為:並不是「不可篡改」就代表「可以信任」。一個資料庫可以信任,必須滿足2個條件:(一)先驗證資料是正確的,(二)再確認不可篡改。區塊鏈只能滿足第2個條件,無法確認第1個條件;通常資料庫有假,大部分都不是因為有人事後篡改,而是因為一開始寫進去的資料就是假的了!區塊鏈難以篡改的特性雖可降低交易紀錄被篡改的風險,惟能否完全防杜偽造貿易交易文件,則暫且存疑。
區塊鏈為去中心化的思維。然而,資訊專家中亦有針對此提出異議:「區塊鏈依共識協議來接受或拒絕交易,但它仍然產生一個重大的問題。究竟決策與任務如何達成?這在區塊鏈中幾不可能,因鏈中沒有領導者。」鏈上成員權限如何界定?當出現問題時,責任歸屬又該如何釐清?即如前所述,CMI與Bolero提單分別以Central Registry與Title Registry來執行權利登記與轉移,均應屬中心制控管,而非去中心化的思維。前揭潤寅企業用同一套造假資料,用不同公司名義,不斷地向不同銀行申請融資,其主因是銀行與銀行之間並無聯合貸放實質登記。因此業者建議應參考日本作法,建立銀行間企業融資貸放實質登記制,落實聯網企業徵信;則亦應屬集中控管之思維。
批評人士經常指出,與Visa(每秒可達5萬6000筆交易)等集中式記帳平台相比,比特幣的區塊鏈記帳效率(每秒僅7筆交易)顯得蒼白無力。比特幣礦工們須耗費電腦資源以窮舉法「暴力」求解,以「工作量證明」(POW)搶奪記帳權,並獲贈獎勵虛擬貨幣(俗稱「挖礦」),造成交易速度緩慢。然而,一如前述,國內外許多銀行、海運公司、中心廠、科技大廠已前仆後繼,合作開發以區塊鏈為底層技術的貿易融資或電子提單平台。這些平台所採技術應與比特幣挖礦的運作方式大相逕庭;而最有可能使用的是「超級帳本」(Hyperledger)。超級帳本是Linux基金會在2015年發起,是信任網絡如何運行的規格。不同廠商或研究機構正以不同名稱展開超級帳本專案的研發,而各有自己版本的帳本。例如:R3聯盟為Corda,IBM為Fabric,Intel為Sawtooth Lake。以Fabric為例,它是在私有鏈(或採許可制的鏈)中運行,這意味著所有節點都是彼此互相信任的,因此,就不會有比特幣中的工作量證明。它的交易紀錄很快,因為不需要進行任何額外的計算。在一定的時間或交易之後建立區塊,且大多數節點會有帳本的副本。易言之,欲使用區塊鏈作為貿易融資平台與提單電子化,須先闡明與比特幣運作的方式有所區隔,方能說服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