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政府應重金進行大節水大節電

2021-02-18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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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估計,即便各地方政府已陸續將路燈換成LED燈並進行10%的節電成果宣傳,但在不影響經濟發展下,至少仍有20~30%可節電的空間。示意圖。(資料照,AP)

筆者估計,即便各地方政府已陸續將路燈換成LED燈並進行10%的節電成果宣傳,但在不影響經濟發展下,至少仍有20~30%可節電的空間。示意圖。(資料照,AP)

時逢新年,但國內的水情跟電情,都時逢不樂觀情況,故為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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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1年,看到許多名人與媒體,就減碳應進行核能發電與否交戰,我並非欲標新立異,而是認為有第3條路尚未走完,即大節電,如果國內能先大節電完,再去吵應發展核能發電否,我想也還不遲。

核能派論學者,常說節電不可行,實則是政府努力不足,政府過去3年75億補助節能家電預算,甚至是向台電要來的經費,中央與地方都不把節電當一回事,連自願編列經費都不肯,嘴巴說著節能減碳,但好像反正禍害在20、30 年後,不在執政時間內,不當回事,甚至從今年起,只打算繼續節電家器減稅,而不打算繼續補助經費。

即使各地方政府已陸續將路燈換成LED燈,各地方政府也陸續展現10%的節電成果宣傳,但就敝人的粗估,全國在不影響經濟發展下,至少仍有20~30%可節電的空間,至於比較法上各國的作法,其實政府多年來經濟部節能減碳辦公室或地方治理網頁等政府網頁中顯示政府都有蒐集資訊,只是願不願意拼命作而已,實在不需我廢言裝行。

舉例以新加坡為比較對象,我國應該推動只能賣一級能效產品,不允許二級以下能效產品販賣。或是要求建築能效至少需綠建築最低門檻抑或強制鋪設太陽能板或綠屋頂。

政府如果真心節能減碳救地球,實在不必要回信敷衍敝人政府做了些什麼鬼,因為最便宜節能減碳成本的做法,政府就是不願意做,又何必豪小做了些什麼呢,只要能節30%,至少就可以去掉燃煤燃油等高電價高污染發電,使相關機組提早退役。減了30%,我國也不用吵最近在吵的再生能源破壞環境與煤轉氣建設碼頭破壞珊瑚礁。更勿論如果真心大節電,至少早日鋪設好家戶智慧電表,也不用吵夏日缺電議題,究竟是什麼黑心無良的政府與在野黨,寧願年年吵架也不願意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政府不願意的理由可能有很多,其中也許有財政紀律的問題,但說來好笑,政府如果以台電為主體發綠債1兆補助節電設備、家電、研究,回收的年化報酬有5~10%,而綠債向來只有給1%~2%的報酬率,長久而言政府賺錢,究竟有什麼形式上或實質上財政紀律的問題,我實在是不懂。甚至如果節電大業能成加上風電未來將完成鋪設,有餘裕向鄰國日本、中國、新加坡賣電,一如丹麥,有何不可?

相較於電情,水情更是吃緊,政府年初大內宣「政府會作事」,無視勞動人權,66日內趕工海淡設備,實則就單位成本言,海淡一單位成本30元以上、污水處理23元以上,節水設備才不過20元以下,究竟是什麼不懂成本不愛惜民力的政府,在氣候變遷嚴重之下,不推定年年是荒年,先節水再說,而要死到臨頭再耗盡民力呢?

政府這種裝有能的行為,推波惡化勞動人權,其結果就是造成大量未老先衰、失智症老人與無法正常生活生育率大減的家庭,如此才要假惺惺搞補助生小孩,其結果只會造成大量中低收入戶小孩增加而非中產階級與一般勞動階級小孩增加,愚蠢至極。

我國節水的quota,在人均用水遠超過世界平均下,就算用同樣以製造業為主的國家相較下,我國至少也有20~30%可節,甚至比節電有餘裕,可節到40%,政府實應大補助節水設備、家電以及研究,減少使用海淡設備以減少破壞海洋生態。

政府同樣不願意拿1兆來補助,是何道理,如果說是因為政治獻金,那麼政府或執政、在野黨一如北歐、新加坡等國自己投資節水不亦可乎,究竟是什麼黑心的理由說不可為呢?

況且,我國一直在嘴青年貧窮等,但是節水節電產業薪水,平均月都有4萬以上,究竟有什麼不可為呢?

我知道一介草民,沒有什麼力量,再怎麼上書也不會有人理睬,只希望天可憐見能改革我國,拉升GDP,感謝閱讀、採納者大恩。

*作者為政治大學公法組畢業,現職為農夫,專長是不動法制、能源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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