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教授李明璁「未在期限升等」 不續聘引發學生反彈

2017-09-21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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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李明璁,因為未在期限內升等,遭到校方啟動不續聘程序,李明聰表示自己已經申請行政救濟,感謝外界支持。(取自李明璁臉書)

台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李明璁,因為未在期限內升等,遭到校方啟動不續聘程序,李明聰表示自己已經申請行政救濟,感謝外界支持。(取自李明璁臉書)

台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李明璁因為其教學風格,深受學生喜愛,但是近日來台灣大學卻因為他在期限內沒能升等,為「保護學生受教權益」將李明璁的「身體社會學」、「社會學丁」轉為其他教師開授,受到學生反彈。台大學生會認為,校方擅自將課程調離,剝奪了學生選課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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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璁在2013年獲得台灣大學教學優良獎、2015年更得到台大時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同時也常參加社會運動,受到學生們的熱烈歡迎,他所開設的通識課「音樂社會學」也是學生的熱門課程,但是卻因為未依期限內升等,遭到台大啟動不續聘程序,將相關文件上呈給教育部,引起了台大學生不滿,紛紛指責校方剝奪學生受教權,李明璁本人則回應,謝謝大家的支持,目前他已經申請行政救濟的程序了。

台大大學學生會表示,遭校方停開的「身體社會學」、「社會學丁」兩門課程,早就是經過社會學系和社會學院師生共同討論過,並同意開設的課程,台大卻因為單方面停開,不尊重委員會的決議,除了剝奪學生的選課自由,也侵害了教師講學的自由。

台灣大學社會系主任林國明認為,目前李明璁已經申請行政救濟,雖然因為未在期限內升等,而被到校方提請不續聘案,目前正在由教育部審核,社會學系為了保障學生權益,將令請講師教授「身體社會學」、「社會學丁」課程。

社會系也強調,根據校規,教師若在停聘處分中,雖不得教課但仍可領有薪水,而如果不續聘案通過,學生就必須要接受中途換老師的情況,所以為了保護學生權益,才不准李明璁繼續授課,而且這些程序都在課程初選前就已完成,沒有侵害學生的受教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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