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手過重?
近年來許多托福考試或是標準化考試作弊案件常常涉及中國公民,但也有其他國家的人涉案。2002年,憲法與刑事相關訴訟經驗豐富的勞倫斯.勒斯特伯格(Laurence S. Lustberg) 曾經代表沙烏地阿拉伯駐美大使館擔任「法庭之友」 (Amicus Curiae)。當時有沙特阿拉伯公民被指控涉嫌於托福考試中作弊。
勒斯特伯格律師不認同以聯邦刑事犯罪處理托福作弊行為的作法。他說:「考試作弊不是件好事,不應該被鼓勵。但是冠以聯邦罪名有點太過頭了。而且涉及的是托福英語能力考試,看起來就像是歧視外來移民或是乾擾遣返出境程序。2002年的那起案件,那是在911恐怖襲擊之後,所以還可以理解。但是我認為現在不應該再用聯邦法律這麼做。郵件詐欺從來就不是用來處罰考試作弊的人。」
具有多年檢察官經歷的戴維斯律師則有不同看法。他說:「聯邦檢察官通常都會審慎考慮才起訴。根據我的經驗,檢察官們通常不會利用聯邦程序來達到遣返目的。聯邦刑事系統已經不堪重負了,沒有必要擴大遣返案例。而這些作弊案的當事人明顯地尋求、也承認欺詐美國以獲取移民好處和保護,這不僅僅是一次考試作弊,更何況考試作弊本身就夠糟糕了。」
對於想要在托福考試中作弊的人,戴維斯律師建議:「最好三思,因為對自己和家人的後果可能不堪設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