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網友日前幫心肺功能停止的同事進行施行心肺復甦術(CPR),在沒有AED(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的情況下,足足按壓了15分鐘,最後成功救回同事。不料,同事清醒後卻稱該女網友CPR「太用力」害自己胸部、手部受傷,甚至揚言提告,讓該名女網友氣憤直呼「當初就該讓妳去見閻王!」
有女網友24日在「爆料公社」發文表示,自己幫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OHCA)的同事施行15分鐘的CPR,在沒有AED的情況下,壓到自己都快沒力了,所幸最後成功ROSC(重新建立自發性循環),將同事「壓回來了」。
不料,該名同事醒來後反而傳訊質問,「我胸部有傷口,手也是,怎麼一回事?護士說妳做CPR才有傷口的,昨天才發現,一直沒有問。」強調自身患有糖尿病,擔心有傷口可能會受到感染而被截肢,質疑女網友CPR「傷到他」,讓她氣得直回「我沒壓到妳斷骨頭就很好了」。
不過,該名同事起初雖稱「沒責怪的意思」,卻不斷質疑「我很注重我傷口」,聲稱該網友造成自己很大的傷口,「妳把我心臟用到有問題,我還沒找妳」,甚至稱「妳幫我做CPR過程有傷到我,太過分了哦」,讓該網友心寒表示自己想辦法把同事壓回來,「結果現在還說要告我」、「如果早知道他會這樣對我,我當初真的可以選擇不急救!」
對此,網友們紛紛表示,「我阿嬤說:寧願救蟲不救人!以前不懂,現在懂了!以後要救人,請患者先簽免責聲明」、也有網友狠酸「你壓錯地方了,應該要幫他壓腦才對,因為他有問題的是腦不是心臟。」還有醫療人員直言,「CPR本來就會受傷,被我壓過的病人,基本上肋骨幾乎都會斷,因為正確CPR壓胸要下達五公分,這種重壓狀態,人體受傷正常」。
此外,還有網友指出,根據《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救護人員於非值勤期間,前項規定亦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