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坤良專欄:劇場小觀眾的身高與年齡

2014-08-27 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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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西區劇院(West End theatre)同樣限制幼童入場。(取自網路)

倫敦西區劇院(West End theatre)同樣限制幼童入場。(取自網路)

幾十年前的古早,歐吉桑歐巴桑、男女老幼有上戲院看戲、看電影的習慣,而進場要買票,也是天經地義。以前並不限制幼童入場,只要求身高一一〇公分以上的小大人買半票。大人可攜帶若干蘿蔔頭免費進場,小孩有大有小,需不需要買票?常引發觀眾與戲院收票員的爭論。年少年代的我,整天在戲院門口閑晃,常看到這類場景:歐巴桑一張票攜帶三、四位孩童入場,被收票員攔截,帶到入場處有公分標記的門板前測量身高,然後揪出其中一位個子稍高的女童,「她一三〇公分,要買半票!」歐巴桑邊喊冤邊辯解:「伊才五歲,只是長得高而已!」「她長這麼大,還五歲?最少有八歲!」這種爭辯,最後往往是收票員讓步,「好了,這次讓她進去,下次就要買票了」,而這個下次,一直有下下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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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社會大環境改變了,家長帶幼童進劇院,計較的已非需不需要買票,而是幼童能否進場的問題!

國家兩廳院日前在網站公告,明年一月一日起「於兩廳院四廳之演出,除標有符號之節目外,身高未達一一〇公分之兒童將謝絕入場,以提供更優質的觀賞環境。」兩廳院謝絕一一〇公分以下的幼童入場,頗符合古早歐巴桑帶孩童入戲院,隨機測身高的傳統。不過,今昔時空環境迥異,兒童──尤其是女生,發育較早,兩廳院援用半世紀前的身高測量方法,復古得有些滑稽。果然,消息傳出,立即引發爭議,立委、兒福團體說限制幼童觀眾進入音樂廳、戲劇廳觀賞節目,違反了青少年福利法,兩廳院隨即把限制對象改成「謝絕六歲以下之兒童」,仍然有人從培養觀眾的角度,強調規定限制身高、年齡皆不妥當。

從國內表演藝術生態來看,確實許多方面有待改善,包括觀眾流失的問題。兩廳院作為全國最重要的表演場地,動見觀瞻,其人事結構、節目方向……,亦有許多可以檢討的空間。除了專為兒童、青少年演出的偶戲團、馬戲團、兒童劇團,或較熱鬧的劇場表演(如戲曲、打擊樂),許多古典音樂、舞蹈、舞台劇的演出,至少九十分鐘,甚至長達三、四個鐘頭,幼童往往坐不住,確實不適合進場。

兩廳院之所以訂定幼童入場規則,必有其考量,包括觀眾反映劇院幼童吵鬧……。從劇院營運立場,兩廳院或其他劇場,限制年齡過小的幼童入場,有它的合理性。國際大都會的劇場如倫敦西區劇院(West End theatre)、音樂廳,規定嬰幼兒不得入場,建議觀賞年齡在五歲以上,柏林劇場限制五歲(有些四歲)以下幼童不得入場;紐約阿波羅劇院允許三歲以上、百老匯劇場允許四歲以上幼童進場,但都得購票。另對個別內容、表演形式則有相關的建議或規定,如倫敦皇后劇院上演《悲慘世界》時,建議觀賞年齡為七歲以上。莫斯科大劇院規定日場五歲以上可以入場觀賞,夜場則需十歲以上,且有大人陪同。

現代的孩童聰明機伶,不乏三、四歲就開始彈鋼琴、拉小提琴、學舞蹈者,劇院演出時,家長或因無人照顧幼童,或想讓他們提早接觸藝術,但受劇場規範,未必會帶太幼小的「藝術天才」進劇場。歐美、日本許多劇場規定幼童必須坐在座位上安靜觀賞演出,不得影響其他觀眾權益。國外劇場較少聽聞幼童吵鬧的情形,此與其國民素養有關,而劇院營運管理與為幼童塑造藝術觀賞環境,是戲劇廳、音樂廳或其他表演場所兩條並行不悖的重要路徑,限制幼童入場,不代表劇場不應重視幼童的藝術觀賞權益。

現今的音樂、戲劇觀眾年齡大多在二十至三十多歲,舞蹈觀眾約為十五至三十歲,電影主要觀眾群則在十五至二十五歲,從劇院營運與觀眾培養的立場,的確應加強吸收中老年人觀眾,並經常安排適合幼童參與的節目,為他們設計藝術進階課程。家長帶著幼兒共襄盛舉,是親子教育的一環,也是藝術發展的重要基礎。

劇院對幼童入場制定規則,只要大致符合入場規定(五歲、六歲或七歲),其他就交給家長,不必斤斤計較眼前的小孩子有無達到年齡標準,除非要小觀眾(不管是孩子主動或家長安排)隨身帶戶口名簿或出生證明,以供檢驗。家長也應先行了解,孩子入場觀賞的意願,能否安靜忍耐長時間坐在觀眾席,不能隨意講話、走動的「辛苦」,如果判斷自己的孩子有這份能耐,就可快快樂樂地帶入戲劇院、音樂廳,接受藝術薰陶,萬一小孩看得不耐煩,開始吵鬧了,也必須立刻帶離場外。若因擔心孩童在劇院吵鬧,而在小觀眾的年齡、身高等予以限制,實為本末倒置。

(英國衛報專文討論孩童的劇場禮儀/截取自衛報官網)

半年前(2014.2.21)Lyn Gardner在英國衛報(The Guardian)文化版「劇場部落格」的一篇文章〈該是教導孩子劇院禮儀的時候嗎?〉(Is it time to teach theatre manners to children?),其中一段話至今仍值得深思:教導孩童在劇院的禮儀,或者劇院訂定過多及不合時宜的規則,並非使孩童喜歡戲劇或在劇院表現良好的方法。孩童在劇院表現不佳,往往是劇院方面的錯,孩子總是誠實回應眼前所見,他們是最聽話的觀眾。一個有魅力的演出其實可以讓喧鬧的青少年們安靜下來,Lyn Gardner回想一齣令人讚嘆的《仲夏夜之夢》演出,一座森林道具出現,就可讓喧鬧不已的青少年們,在十分鐘內即能摒住氣息,安靜下來專注看戲…。

表演藝術是創作者、舞台工作者與觀眾共同建構的互動網絡,實際展演常有觀眾發出噪音,影響其他觀眾,甚至妨礙演出的情形,但「罪魁禍首」未必是幼童,大人觀看表演時,竊竊私語或大聲打呼的例子也不少。

國家兩廳院限制幼童入場所引發的批評,原本不是問題,如果真要檢討,大部分因素在於兩廳院內部幕僚作業思慮不周,未能謀定而後動,才造成父子騎驢的窘境。

*作者為台北藝術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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