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國是會議談司法透明 司法院、法務部「不太了解要公開到什麼程度」

2017-02-26 17:49

? 人氣

在24日的司改國是會議第4組會議上,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表示,對於「司法陽光透明之研採」這項子議題,「實在不太了解要公開到什麼程度」。(顏麟宇攝)

在24日的司改國是會議第4組會議上,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表示,對於「司法陽光透明之研採」這項子議題,「實在不太了解要公開到什麼程度」。(顏麟宇攝)

人民對讓陽光照進司法的期待,司法院與法務部的想像是什麼?在24日的司改國是會議第4組會議上,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法務部檢察司司長林邦樑都回答不太出來,認為可能是與公開法官姓名及承辦事項等或檢察官書類有關;分組委員則提出多項要點,包括司法統計資料的缺乏、審判公開的憲法原則、法官能否拒絕當事人或律師看筆錄、筆錄的性質定位等問題。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以「參與、透明、親近」的司法為主題的第4組24日開首次會議,對於「司法陽光透明之研採」這項子議題,呂太郎被要求說明時指出,這不是司法院提案,「我們也在猜標題的意義」,司法院去年底就要求全國法院將法官名字、承辦事務及專業法庭都上網,至於其他的,公開本來就是審判的基本原則,法庭、裁判書的公開也都沒有問題,「實在不太了解要公開到什麼程度」;如果涉及訴訟當事人個資,就比較複雜,希望讓司法院做更深入的研究。

林邦樑也說,法務部也不太知道原始提案的意旨,到底是希望檢察機關的書類進一步公開、透明,或公開司法人員的學經歷,法務部都有在研擬。

司改國是會議的議題主要徵集自民間,經籌備委員歸類到5個分組。第4組召集人、前大法官許玉秀就這個子議題指出,「人民寫進來就是這樣」,放在議程上,讓提議者看到大家的討論,說不定也可以得出更多內容。

20170224-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四分組召集人許玉秀24日出席主持分組首次會議。(顏麟宇攝)
對於「司法陽光透明之研採」子議題,第4組召集人、前大法官許玉秀表示,「人民寫進來就是這樣」,放在議程上,讓提議者看到大家的討論,說不定也可以得出更多內容。(顏麟宇攝)

張維志:人民要求公開的可能不只是判決書

第4組委員、OpenData.tw(台灣開放資料計畫)負責人張維志認為,該議題要處理的是政府資料開放的問題,他說,他一直在看司法院的網站,司法院網站連可以看出誰會來看這個網站、使用什麼關鍵字的GA(網站分析工具)都沒有,這個分析可以看出「人民與司法院的關係」是什麼,他也想知道法務部的首長信箱和申訴管道都收到怎樣的來信,這些統計資料整理出來,可看出人民要求政府應公開的資訊,「可能不只是判決書,還有更多東西」,以司法院的網站為例,網站開放查詢的統計資料庫,除了預算和會計資料,沒有其他統計資料。

也是籌委的第4組委員、律師李念祖指出,他在籌委會看到這議題時,「坦白講我不覺得它是空洞的」,他認為,這是陽光立法的一部分,目的是要讓包括司法權在內的政府程序透明化,最直接的是要有資訊自由法或資訊公開法,甚至是一個憲法原則,因為審判的公開是基本的憲法原則。

20170224-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四分組委員李念祖24日出席分組首次會議。(顏麟宇攝)
對於「司法陽光透明之研採」子議題,第4組委員、律師李念祖認為,這是陽光立法的一部分,目的是要讓包括司法權在內的政府程序透明化。(顏麟宇攝)

李念祖指出,所有對政府資訊公開透明的要求都會遇到《個人資訊保護法》的問題,「我們這個社會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這麼強調隱私權,而且什麼時候強調?當講到政府資訊要公開的時候,隱私權就出來了」;在司法的問題上,如何在隱私保護與公開之間取得平衡?這牽涉到很多關鍵問題,例如筆錄怎麼做、用錄音、錄影取代筆錄、法官可不可以拒絕律師和當事人看筆錄等等。

用錄音、錄影取代筆錄 司法院研擬中

關於用錄音、錄影取代筆錄的議題,呂太郎指出,這涉及修法,司法院正在研擬,希望盡量用錄音、錄影取代筆錄,當事人要求看筆錄時則會提供譯文。

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林超駿建議將錄音、錄影取代筆錄增列在「親近人民的司法」的子議題,與司法文書與司法語言的改革、加強公民法律教育一併討論。

林超駿指出,這個議題的宗旨是要「讓人民理解判決書在說什麼」,目前判決書如此長、讓人民難以看懂,與筆錄有很大的關係,而筆錄也造成整個審理程序不是以言詞辯論為主,而是以筆錄記載為主;如果改為錄音、錄影取代,律師、檢察官等各方就可依其事前的準備陳述,而不是看筆錄記載什麼,旁聽的人可以比較理解,法官製作判決的方式也會以當下聽審、有無排除重要證據為依據。

法官如何養成?委員建議跳脫現有框架

第4組要討論的其餘議題,還包括「法律人的考選、養成、專業訓練」,與會委員也討論到法學教育的養成與「參與、透明、親近」司法的關係。

對於此議題,委員都踴躍發言。李念祖說,從事司法的目的是給人民公平審判,友善是很重要的態度,法學教育的養成是關鍵。律師吳光陸說,養成教育是建立親近、友善司法的源頭。台南地方法院法官陳欽賢指出,在法官的文化裡,前輩一直灌輸「乾淨」、「認真」的觀念,但「我們的文化裡沒有友善」,如果不能將「友善」的態度內化,「等到我孫子當法官都還得不到人民的尊敬」。

台大法律系教授顏厥安認為,討論養成教育是很大的挑戰,以法官為例,這牽涉法官有沒有可能「被訓練出來」,他引述已故刑法學者林山田的話,提出「歷練」是不是更重要的思考,也認為可以用新觀念想想司法官學院存在必要。

20170224-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四分組委員顏厥安24日出席分組首次會議。(顏麟宇攝)
台大法律系教授顏厥安認為,討論法學養成教育是很大的挑戰,以法官為例,這牽涉法官有沒有可能「被訓練出來」。(顏麟宇攝)

林超駿也指出,和醫生要到醫院實習一樣,法官的教育不是說一定要坐在學校裡,而是要到法院、律師事務所到不同地方去實習,這是台灣缺乏的,例如司法官學院並沒有安排到受訓人員到律師事務所實習,英、美則有拔擢執業10-20年的律師為法官的做法,德國採取考訓合一制度,將大學教育與實務受訓結合,以整個成績決定學生將來有沒有機會當法官、檢察官或律師;雖然近年台灣的法官學院與司法官學院已有長足進步,但台灣也可跳脫現有框架,檢討現行律師轉任法官在法官學院受訓、國考出身法官在司法官學院受訓的制度。

會議決議,3月10日的第2次會議將討論「公開透明的司法」及「親近人民的司法」,其中「司法文書與司法語言的改革」及「法庭審理直播」子議題是本次司改國是會議眾所關切的議題;3月24日第3次會議,將討論「人民參與司法」裡的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與「法律人的養成、考選、專業訓練」。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