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發長官貪污卻葬送後半生!全台最冤中年公務員告白:我被國家鼓勵站出來,卻被判了死刑

2019-12-10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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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立紳配圖(翻攝自民間司改會臉書)
有任何同事想跟戴立紳說話就會立刻被叫去所長室問話「你找戴立紳幹嘛」,長官還說要在他的座位上裝監視器、錄音機,甚至還找道士進辦公室作法、在戴立紳的機車上灑香灰、說是要「驅鬼」(翻攝自民間司改會臉書)

戴立紳原本是相信司法的,他決定說自己在辦公室被欺負得很嚴重,卻換來一句:「你要忍耐。」他跟檢察官說有長官揚言要花30萬「修理」他,回應則是:「證據呢?」從揭發、起訴、到地方法院判決確定的3年間,戴立紳就只能忍耐、忍耐、再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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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安慰戴立紳會沒事,之後判決出來,戴立紳雖然因為負責報帳被視為貪污共犯,但也因為出面揭發獲得「免刑」,意即有罪而不罰,其他同仁則是程度不一的緩刑──這樣看來戴立紳似乎還真的「沒事」,沒有因為出面揭發換來自己必須坐牢的處境,卻也踩到《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的死線:「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就這樣,戴立紳在一片混亂中錯過上訴期限,成了法院認證的揭弊者與貪污共犯,這一紙有罪判決換來的一紙免職令,諷刺地成了國家給戴立紳的唯一「保護」。

「我沒有想改變社會,最起碼是想讓公務體系人員清流一點,至少讓不知情的人想想會不會犯法…」

戴立紳就這麼中年失業了,從被免職至今不斷求又職碰壁,每當應徵工作被問到「以前做什麼」他總是老實回答在縣政府上班,對方問他「那麼好的工作幹嘛不要」,他又誠實回答:「我檢舉長官貪污。」

不斷重覆這樣的對話又不斷收到「無聲卡」,去應徵工廠作業員跟廟公也無人敢用,戴立紳只能大嘆:「很多人問我說你是怎麼活下來的,我就說自己要想開啊,我壓力大到全身起蕁麻疹過敏,晚上睡不著、白天爬不起來……找工作找久了,人真的會氣餒。」

戴立紳配圖(翻攝自民間司改會臉書)
去應徵工廠作業員跟廟公也無人敢用,戴立紳只能大嘆:「很多人問我說你是怎麼活下來的,我就說自己要想開啊,我壓力大到全身起蕁麻疹過敏,晚上睡不著、白天爬不起來……找工作找久了,人真的會氣餒。」(翻攝自民間司改會臉書)

這期間戴立紳跑過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行政法院申覆又打訴訟,依然無法爭取到復職,民間司改會也替戴立紳打釋憲,認為宣告緩刑的人可以繼續當公務員、免刑的卻必須被免職與憲法相違,但至今仍在等待結果──站出來揭弊卻葬送自己下半生,這就是「戴立紳」之名為現今公務員所知的原因,他不想當英雄,卻成了烈士。

談起希望能改變什麼,戴立紳的第一個沉痛盼望就是別再有下一個「戴立紳」──當年在單位裡奉長官之命報帳的模式代代相傳、新人不知情地學起來也不知情地成為貪污犯預備軍,戴立紳希望公家機關能改變這樣的文化:

「我沒有想改變社會,最起碼是想讓公務體系人員清流一點,至少讓不知情的人想想會不會犯法,畢竟剛出生的小孩你叫他吃生肉,他長大吃生肉是正常的……當你去到一個環境是這樣、違法處理事情是傳統,你就不會覺得那是『違法』,所以新進人員的矯正跟揭弊人保護一樣重要,你新進就要知道什麼事情有違法、怎麼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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