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前途決議案與兩萬名移民配額
歷經長期的奔波與努力,FAPA的遊說活動更具效率,例如促請美國國會在《台灣關係法》中納入第二條第三項的人權條款,明定「本法律的任何條款不得違反美國對人權的關切,尤其是對於台灣地區一千八百萬名居民人權的關切。茲此重申維護及促進所有台灣人民的人權是美國的目標。」一九八一年十二月更成功促使眾參兩院通過「給台灣兩萬移民配額」的提案;另外,美國參議院分別在一九八三年十一月通過「台灣前途決議案」和一九八九年七月通過「台灣前途修正案」,都是世台會和FAPA共同努力的成果。
旅美期間,我們亦曾協助國民黨當局處理「國際糾紛」,由於台灣漁民的捕撈海域遍佈全球,經常與其他國家發生海事糾紛,為了協助台灣漁民,我曾經前往印尼駐美國大使館交涉,促請印尼政府釋放台灣漁民及漁船,我的想法很單純,只要台灣鄉親有難就應主動協助,不能因政府無能而袖手旁觀,讓台灣人民的權益受損。
旅美期間,因參與外交事務,我逐漸被認定為外交工作的老手,我不但與美國國會、國務院人權單位,也和美國人權組織和教會組織建立出良好關係,美國政界高層如參議員佩爾(Claiborne Pell)、索拉茲(Stephen Joshua Solarz)、甘迺迪(Edward Moore "Ted" Kennedy),還有後來擔任AIT理事主席的卜睿哲(Richard C. Bush)等人都和我私交甚篤。一九九一年三月我們在菲律賓馬尼拉舉辦「島內外獨派馬尼拉聯席懇談會」,但很多人因為國民黨的阻撓無法進入菲律賓,我和張燦鍙透過佩爾參議員向菲律賓強力交涉,最後才得以順利參加馬尼拉的會議。
提到佩爾,二○○四年我擔任外交部長時,曾到羅德島的Pell Center,以台灣的自由民主發展為題發表演說。而當時坐在輪椅上聽我演說的佩爾已垂垂老矣,我與佩爾這段台美情誼,歷久彌新。
*作者為前外交部長。本文選自《陳唐山回憶錄:黑名單與外交部長》(前衛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