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教師法》草案是部「解雇教師的刑法」 陳政亮:行政院原來這麼痛恨老師!

2019-04-14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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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秘書長陳政亮痛批,行政院版《教師法》修正草案根本是將所有教師都視為「自私自利的混蛋」。(資料照,甘岱民攝)

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秘書長陳政亮痛批,行政院版《教師法》修正草案根本是將所有教師都視為「自私自利的混蛋」。(資料照,甘岱民攝)

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明(15)日將審議行政院版《教師法》修正草案,其中,草案將「限期升等」與「教師評鑑」納入資遣條件之一,引發爭議。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秘書長陳政亮13日在臉書發文痛批,指行政院版草案根本是將所有教師都視為「自私自利的混蛋」,憎恨程度令人相當驚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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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日前表示,希望此次修法能夠達成社會對於加速淘汰不適任教師的共識與期待,不過草案公布後引發多個教師團體強烈反彈,據了解,各教師工會組織也已準備動員赴立法院抗議。

陳政亮表示,閱讀行政院版草案內容,最令人印象深刻是第4章「解聘、不續聘、停聘及資遣」。他指出,現行的《教師法》中並沒有這一章,而是放在第3章中,總共7條條文,但現在的第4章卻增加為17個條文,整整膨脹了2倍半。他質疑,「不閱讀條文,我還真不知道行政院這麼痛恨老師,得花這麼多的條文來整治我們!」

陳政亮並指出,原先的《教師法》尊重教師自主決定權,賦予了教師評審委員會能夠彈性判斷是否將不適任教師解聘、不續聘或停聘的權利,如今行政院版推出的草案卻企圖取消這個選擇權,直接透過大量法條指定教評會必須做出特定的處罰,顯示行政院根本不信任老師,認定「師師必定相護」,將所有的教師都視為自私自利的混蛋。

陳政亮表示,依他看,這次草案徹底顛覆了教育專業自主的基本原則,「不得不說,這不是《教師法》,這是一部解雇教師的刑法啊!」按這個理路發展下去,未來這類的解雇條文肯定會再無限膨脹,繼續透過專業倫理、學術倫理、損害教師尊嚴、違反法規等模糊定義,剝奪教師的工作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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