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賣TRF傳幫企業作假帳 金管會啟動專案金檢

2016-04-18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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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合約可看出,TRF對消費者來說有獲利天花板、虧損卻無上限,風險相當高。但由於過去幾年中國大陸經濟成長快速、人民幣升值趨勢明顯,即使人民幣TRF被歸類為高風險商品,大家仍趨之若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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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從2014年開始人民幣兌美元開始走貶,接著又在去年8月和今年1月數度暴跌,更早已跌破原本預設的保護價6.25人民幣兌1美元,意即多數購買人民幣TRF的消費者都開始步入補繳保證金的階段。不少投資的中小企業也因此付不出保證金。金管會日前即預估全台TRF總損失為40億新台幣。

投資人慘賠,銀行也不見得是贏家。許多台灣銀行因為不具開發TRF商品的能力,因此是代投資人向其他國內銀行或香港外資銀行購買TRF。然而外資銀行在出售人民幣TRF時,就會將部分或所有產品在國際市場上「平倉」,簡單來說就是了解一次期貨交易。這也代表,無論TRF是賺是賠,當台灣投資人付不出保證金時,銀行都必須履行TRF合約,代墊保證金。

TRF亂象:資格不符也能買

TRF風險高、但理論上仍是合法的金融商品,因為對中大型企業主來說,公司內的財務部門有專業經理人可評估風險,理當可自負盈虧。金管會也規定,TRF只能賣給總資產超過3千萬的專業投資散戶、或5千萬以上的法人。

但自2014年人民幣重貶後,至今金管會收到高達318件TRF申訴案,其中有不少是因部分銀行為了搶生意,把TRF推銷給早餐店、小吃攤業者等完全不符合購買資格的消費者,有立委指出甚至連農民也被推銷。因此當人民幣一貶破保護價,鉅額的保證金立刻讓他們無力償還。

此外,任職銀行金融行銷部門的人員,依規定須有衍生性金融商品的相關執照,並在國內外金融機構相關部門實習1年以上、研習相關課程3個月以上等。但金管會2014年即查出永豐銀行的銷售人員竟1項資格都不符合,等於「亂賣」,這也讓金管會當年做出永豐銀行禁賣TRF 1年的重大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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