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A8館」未經許可擅自裝修 遭北市建管處重罰12萬

2024-01-09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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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三越百貨A8館」地下一樓未經申請室裝許可,遭到建管處罰新臺幣12萬元,求限期30日內補辦室內裝修施工許可。(圖/臺北市政府建管處提供)

「新光三越百貨A8館」地下一樓未經申請室裝許可,遭到建管處罰新臺幣12萬元,求限期30日內補辦室內裝修施工許可。(圖/臺北市政府建管處提供)

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將屆,各大百貨、賣場及大型餐廳為因應春節期間及舉辦尾牙活動常於短時間內湧入大量採買年貨之人潮,為保障市民消費安全,臺北市建管處自本日起針對大型百貨賣場及大型餐廳計5家場所進行無預警的動態公共安全檢查,全部符合規定,其中「新光三越百貨A8館」地下一樓未經申請室裝許可,擅自施工涉及破壞防火區劃,違反建管法令者,除依法處罰新臺幣12萬元外,已要求限期30日內補辦室內裝修施工許可,以維護市民消費環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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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管處虞積學處長表示,本次檢查場所未依規定辦理室內裝修,將依法處罰新臺幣12萬元,並要求限期改善完畢。由於百貨賣場週年慶期間,大型消費場所是人潮眾多的地方,自主安全管理上一定要有更高的安全標準,建管處除了平時落實各類場所公安申報管理外,更持續辦理不定期之「抽檢」驗收成效,以保護消費者於場所之公共安全。

建管處虞積學處長強調,由於春節期間百貨賣場及餐廳均吸引大量人潮,有必要加強並提高公共安全檢查之頻率,因此特別就此類場所再加強查核,以確保消費者購物環境之安全。呼籲業者倘有室內裝修行為,應依規定辦理室裝,勿任意堆置雜物於安全梯間、防火鐵捲門下方、排煙室或走道,阻礙人員逃生避難而造成公共危險。民眾倘有發現違規情事亦歡迎隨時撥打服務專線:1999,通報市府話務中心,倘有查獲不合規定情事,當依建築法規定重罰,積極為消費大眾的消費環境安全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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