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計一個月拆除完畢並將原地重建規模地下2層、地上12層共28戶集合住宅,實現住戶期盼的安全新家園
新北市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處理自治條例自去(111)年4月實施,迄今已有4案停止使用,首例拆除案件已於今(20)日展開拆除,預計一個月拆除完畢並將原地重建規模地下2層、地上12層共28戶集合住宅,實現住戶期盼的安全新家園。
另外已停止使用案件還有淡水區3案計64戶,其中有2戶逾期未搬離仍繼續使用,已依規定處建築物所有權人各新台幣5千元整
工務局說明,目前為止新北列管的海砂屋計有82案,其中59案雖達得停止使用標準,但為慎重起見,將透過委員會依照建物氯離子含量、耐震能力、抗壓強度、重建整合程度及執照申請等作為案件執行之排序;今天拆除的新莊區新泰路案計有15戶,在111年9月依據第7條進行停止使用並於今天開始拆除,成為條例實施以來的拆除第一案,另外已停止使用案件還有淡水區3案計64戶,其中有2戶逾期未搬離仍繼續使用,已依規定處建築物所有權人各新台幣5千元整。
為使住戶能儘早重建新家園,市府由工務局、都更處、住都中心等單位組成立專案小組,每月定期會議檢討個案進度並主動提供都更訊息;為加速海砂屋重建,市府都更處在111年9月1日發布實施『新北市加速推動都市危險建築物重建專案計畫』(防災2.0),已降低同意比率門檻,加速重建進度,另重建時如有需求也可透過新北市住宅與都市更新中心申請專人法令宣導說明會。
工務局強調,海砂屋影響居住安全甚鉅,社區若經鑑定為高氯離子建築物,為提高居住安全,住戶應依建築法賦予建築物所有權人對建築物應負管理維護之責,積極協調整合重建,方能遠離有安全疑慮環境,重建安全新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