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長照2.0」補助不足 立委劉建國籲中央再提高經費

2016-09-14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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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黃秀芳表示,長照預算政府編列嚴重不足,原本承諾的330億,現在只編列208億,使得長照2.0原先欲照顧者,未能獲得足夠資源,未來在衛環委員會會強力督促政府補足長照相關預算,以照顧到所有失能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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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台灣長期照顧發展協會全國聯合會記者會之訴求:
一?2017年長期照顧服務預算應提高到總統承諾的330億元。
二、行政院應提高對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重度失能老人之長照安置輔助費,以符合成本:要求:「行政院應該提高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重度失能老人安置到機構住宿型長照機構的安置費之補助,應予提高至客觀上符合成本之需求」。
三、一般重度失能的老人,應比?月90小時喘息服務,予以補助:目前長照1.0對於一般重度失能的老人提供每月90小時的喘息服務,而長照2.0仍延續此一計劃服務項目。

目前預計約208億(據了解行政院預算已經刪減到178億元)的長照2.0的預算,絕大部分的錢並沒有用來照顧最嚴重的「重度失能者」,而是花許多錢去補助全國469處的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829處的複合型日間服務中心及2529處的巷弄長照站,以及未達「重度失能」前的各項居家服務、交通接送、創新服務等。反而失能最嚴重、完全需要專人照顧的「重度失能老人」階段、也是家屬財務負擔最重的,竟然一毛錢也沒有分到照顧。

反之如果政府對週休二日採取週休二例的政策,照顧人力成本誓必大幅增加;政府如果依長期照顧服務法22條及62條之規定,強迫現有49床以下之私人社區型養護中心被迫改制為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導致目前社區型的養護中心被迫關閉,或被迫由49床祇剩下30床,照顧成本將大幅提升,將導致家屬負擔費用加重的壓力。

關於總計208億元的長照2.0預算資源分配,政府對於一般重度失能老人的照顧,應比照重度失能「居家服務90小時」的補助。目前長照2.0對於一般重度失能「居家服務90小時」的補助200元/小時*90小時/月=18000元/月。低收入戶政府全額補助,中低收入戶自負額10%;至於一般戶則自負額30%,亦即政府補助70%=12600元。

所以政府應該對於沒有申請「居家服務」的重度失能老人,比照居家服務者給予相同的補助才公平合理,亦即凡是重度失能者一般戶每月補助新台幣12600元!

本文經轉授權自台灣好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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