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這裡,是要工作,不是要被這樣對待的」被摸私處、要求按摩「特定部位」⋯台灣外籍看護悲歌

2018-12-29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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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家庭環境的封閉及家庭成員的關係糾結,正是使得家事移工孤立無援的原因,加上語言不通、普遍的偏見歧視等,更使得移工難以發聲。與其被動收拾殘局,不如正視家事移工已是台灣長照服務主力族群的現實 。審慎思考家庭作為一個工作場域的配套措施,例如:藉由制度保障家庭內的工作者,免於一切形式的暴力對待,並發展出適當的查察機制,確保其勞動權益等等,更是國家面對家庭雇主、面對人權公約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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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美國為例,90年代開始,其已針對家事工作者,特別是弱勢的移民族群進行權益保護的討論。解方之一是透過家事勞動工作者的立法保護(Domestic Worker Bill of Rights),提供明確申訴機制、失業津貼、基本工資和休假等。同時,各個民間團體及政府單位也發展訓練或諮詢機制,提昇移工對於自身權益意識及法令了解等。2010年及2013年,紐約州及加州分別通過家事勞動權益法案,保障其權益。

除了家事勞工權益的法制化及移工意識覺醒之外,具有實質效能的協助機制,正是讓受害移工勇於求助的關鍵。

在台灣的聘僱流程中,若家事移工因故需轉換時,雇主、移工和仲介等三方必須同時面對轉換的行政成本及新舊雇主的媒合成本。因此,發生性侵性騷案件時,仲介第一時間點接到消息,自然傾向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作法。甚至,某些主責單位也會委由仲介協助了解,有問題才後送處理。但是,仲介的不應是此類案件的協調者或仲裁者,也不需要負擔這樣的責任,而是應該回到勞動部頒布的「加強外勞人身侵害案件業務聯繫與處理原則」,由案件主責機關進行了解。若第一時間點未能釐清案件,則應立即安置,後續調查,並針對高風險場域,進行糾正措施或是要求改善勞動環境,例如,提供獨立可以上鎖的房間、安裝監視器等等,才能預防類似事件重覆發生。而此一全面性協助及預防措施,才能夠保障家事移工的人權,使其在台安心工作。

作者介紹|李凱莉

勵馨基金會總會研發處研發專員

原文、圖經授權轉載自想想論壇(原標題:【女人想想】打破封閉與孤立:談家事移工性侵性騷議題)

責任編輯/陳秉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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