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某國中代課老師拍女學生「清涼照」…還要求「不要穿內褲」!檢曝「不起訴」理由

2023-11-22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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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金門某國中傳出一名代課老師拍女同學清涼照,涉犯性騷擾等罪嫌。今日金門地檢署表示,全案已偵結,以不起訴處分該師。(圖/翻攝自Google map)

今年4月金門某國中傳出一名代課老師拍女同學清涼照,涉犯性騷擾等罪嫌。今日金門地檢署表示,全案已偵結,以不起訴處分該師。(圖/翻攝自Google map)

今年4月金門某國中傳出一名代課老師拍女同學清涼照,甚至要求女學生「不要穿內褲」,涉犯性騷擾等罪嫌。金門地檢署今(22)日表示,該案已偵結,該師不符合法條構成要件,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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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某國中傳出有代課老師以強迫或半強迫方式拍攝熱舞社女學生性感照,該師還以「美觀」為理由,要求女學生「不要穿內褲」,讓女學生感到十分不舒服,向導師反映後才讓事件曝光。

該師雖坦承有拍攝女學生照片行為,但否認強迫,也認為其所拍攝照片非性感照。檢警經搜索檢視、還原相關數位證據後,發現查扣照片中,女學生穿著「只有穿短褲或露肩膀」程度,均無「裸露隱私部位」,不足以認定構成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拍攝少年之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照片罪。檢察官近日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至於此案是否構成性騷擾罪,檢方表示,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1項規定,僅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才構成刑事處罰而歸檢察官管轄。此案因僅涉及拍攝照片,因此不屬檢方管轄的性騷擾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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