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的子宮不是妳的子宮!為何墮胎需要經過配偶同意?多年來「犧牲女性身體自主權」的2項台灣法律

2023-04-26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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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狀況下,然後你跟我說,已婚女性終止懷孕,需要先生同意?我的子宮怎麼用,還要另一半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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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凍卵以後,要先結婚才能解凍卵子使用

第二個問題,是人工生殖法,現在有許多女生,希望可以在卵子狀況比較好的時候,運用科技冷凍卵子,如果以後想要懷孕,可以解凍使用。很可惜,事情不是憨人想的這麼簡單。

冷凍卵子,政府不會干涉你,但是如果要解凍卵子使用,就必須要在已婚狀態下,如果是單身,是沒辦法使用自己的卵子的。

也就是,法律是這麼認為的:「我們現在冷凍卵子,是為了在十年內遇到未來的老公,預防自己到時候卵子品質變差。但是,如果不能或不想結婚,卵子就必須被銷毀,不能使用。」

欸,不是啊!我花錢、我存卵子、我擔心害怕,可是為什麼我不能在單身狀態下,接受精子捐贈,把孩子生下來,一個人把孩子照顧長大?非得要結婚,進入這個體制以後,使用先生(只限異性,不能同性)的精子(或是先生同意,使用捐贈的精子),才能解凍卵子?這個立法的理由正當性在哪裡?身體自主權又在哪裡?難道我的卵子,不是我的卵子,而是跟未來先生共有的卵子嗎?

要解決這個問題,人工生殖法必須修正。現在婚內終止妊娠需要先生同意,凍卵解凍使用,也需要結婚,再經先生同意。到底,憑甚麼用限制女生怎麼使用自己的卵子?凍卵,必須結婚才能使用,但是結婚以後,墮胎就需要先生同意,難道我的子宮不是我的、我的卵子也不是我的,都需要另一半同意才能使用嗎?

婚姻沒有了愛,沒這麼了不起,家庭價值不是靠犧牲女人的身體自主權來維繫的。請各位選民,呼籲立法院儘速修改優生保健法、人工生殖法,讓想生的、不想生的女性,都能各得其所,而不是犧牲自己的身體自主權,來配合某些宗教團體的要求。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呂秋遠

責任編輯/邱苡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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