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曾公開解剖死刑犯,剜出器官當場餵狗,剝皮製成錢包…而今卻要求我們廢死?

2016-12-22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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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世紀後,歐洲各國紛紛將死刑犯交給外科醫師公開解剖,不僅有「教化」作用,也算「娛樂」事業。上從王公貴族,下至販夫走卒,只要有錢、有膽量,都可以付錢看外科醫師在「解剖劇場」(Anatomic Theater)的駭人表演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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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世紀英國藝術家霍格斯(William Hogarth)有一幅著名的版畫《殘忍的四個階段》(Four Stages of Cruelty ),四張一組。他刻刀下的主角尼洛(Tom Nero)從小就是一個生性殘忍、心腸惡毒的人,作惡多端的他,終於在霍格斯這組版畫中的最後一張「殘忍的代價」(Reward of Cruelty)裡,被送上醫師的解剖檯。

尼洛不只被公開解剖,他被手術刀剜出的器官,當場餵給等在一旁的狗。如此血淋淋的畫面登上版畫作品,無疑給予普羅大眾一個很重要的訊息—惡有惡報,而且是現世報,不用等到最後的審判。

這種觀念流傳到了勒布朗的時代,死後解剖就變了樣,除了遺體被凌遲破壞,部分人還覺得惡人需要更殘忍的報復,於是把他們的皮剝下,做成飾物,並將骨架保存下來,供醫學院教學使用,是上帝美好的賜予,提供人體解剖的知識。

常看到報章雜誌提到歐美圖書館有上述的「人皮裝幀書」,我相信數目一定比報導的更多,因為收藏類似物品的人不會拿出來炫耀。除此之外,許多古老大學有很多公開展示的人體骨架,也是古代的死刑犯所遺留。

提出這兩個例子,可以表達我對「死刑存廢」的看法。不管歐美至今有多少人權組織想逼迫他國接受廢除死刑的觀念,他們仍無法抹除「惡有惡報」這個普世價值,因為它曾經是烙印在人類身上的強烈道德觀念。

各國民情不一定和這些歐美國家一樣,能從累積幾百年的「凌遲死後罪犯」經驗中得到教訓,他們的祖先做了太多「以牙還牙」的事,才有今日反省的成果。

我贊成廢死,不過臺灣目前要廢死,還有諸多困難。我們沒有歐美那種數百年的歷史傳統,可以告訴人民執行死刑的殘忍;更重要的課題是,我們的法律還沒有廢除「惡有惡報」的條文,大多數法官沒有膽量用自由心證抵抗「廢除死刑」的國際潮流,一句「有教化可能」就能讓自己脫離劊子手的指責,不符合多數民眾期待「正義由法律彰顯」的最卑微目的。

依我所見,臺灣無法廢死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法律對於被害者及其家屬的保障與照顧,不符合給予「加害人」機會的等同原則,所以得不到人民的信任。在不能療傷止痛、彰顯正義的前提下,如何說服廣大民眾放棄象徵「惡有惡報」的死刑呢?

作者|蘇上豪

臺北市博仁綜合醫院心臟血管外科主任。熱衷寫作,一手執刀,一手提筆,專攻最困難的心臟外科,以及最需才情的長篇小說與科普散文。2010年起,陸續於PanSci泛科學、UDN元氣網、健康兩點靈、東網等媒體發表各式醫療史故事。

著有《國姓爺的寶藏》,獲選臺中市文化局「臺中之書」、《亞洲週刊》年度十大小說等殊榮。《開膛史》《鐵與血之歌》名列博客來科普類「年度百大」前茅,以及小說《DNA的惡力》。2016年,以《暗黑醫療史》榮獲金鼎獎殊榮。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時報出版《胖病毒、人皮書、水蛭蒐集人:醫療現場的46個震撼奇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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