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宇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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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認為,綜觀解釋理由與協同意見,大法官們針對現行法制提出諸多質疑,但基於對立法裁量權的尊重,僅宣告部分規定有條件違憲。未來立法與司法部門允宜見微知著,全盤檢討並改進此制。(資料照,陳品佑攝)

王文宇觀點:評大法官現金逐出合併釋憲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