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林智堅涉抄襲「有違學術常態」?蘇煥智批論點可怕:可能會害學生觸法

2022-07-10 08:50

? 人氣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左)論文抄襲風波持續延燒。(資料照,新竹市政府提供)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左)論文抄襲風波持續延燒。(資料照,新竹市政府提供)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論文抄襲風波持續延燒,陽明交大材料所教授林健正認為,諸多對林智堅的指控「有違學術界的常態及慣例」。對此,前台南縣長蘇煥智直言,只因林智堅有參與該計劃研究,也沒有查證他是否為整本報告的撰寫者,就認為林智堅能以自己名義發表該研究計劃報告,這也是完全誤解著作權法的規定。如果這是台灣學術界的實務,那也真是太可怕了。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林健正日前在臉書表示,對於林智堅論文抄襲的控指難以成立,因為計畫之執行通常是指導教授與研究生共同完成;計畫成果報告通常由研究生寫好初稿後由指導教授修改後定稿上線;計畫成果報告通常不被視為正式發表,因此並無自我引註的需要,當然也就沒有抄襲的問題,「這項指控有違學術界的常態及慣例」。

對此,蘇煥智表示,學術界的友人針對林智堅論文抄襲事件,認為指控應該不成立,並認為這是「學術界慣例」,讓他看了非常驚心,學界友人的觀點被媒體大肆報導,進而成為林智堅及綠營的護身符。這樣的狀況令人憂心,台灣的學術界如果沿用這個觀念,以訛傳訛,反而害慘大學生、硏究生,讓他們以後可能面臨誤觸法網的危機。

參與研究就能當成自己的?蘇煥智酸:可達「一魚五吃」效果

蘇煥智提到,學界友人的意見,似乎研究生只要有參與教授的研究計劃,不管他是否是「研究計劃」報告的撰寫人或只是參加者,都可以將「研究成果」照抄發表為碩、博士論文。這樣的論點,從著作權法的觀點來看,根本是錯誤的也是違法的。而在這種論點下被教出來的學生,將來出社會後,也是有高度觸法被關的危險。

蘇煥智表示,研究報告或論文,一旦完成就當然受到著作權法的保障。由於學界友人沒有將「研究成果」及「硏究成果的表達方式」作清楚的區分,而導致將「抄襲論文」、「抄襲專利或智財產」等跟「研究成果」共享的概念混為一談。整體論述因而陷入觸犯著作權法的危險。

蘇煥智指出,學界友人的整體論述,似乎就是強調學術界的實務,由於學界友人並沒有說明清楚改寫的必要性,以及應該避免抄襲的問題,更是沒有探討林智堅是否是「教授研究案」的實際撰寫人?而是直接下結論説林智堅沒有抄襲的問題。

蘇煥智直言,照他的邏輯似乎藴含著「照抄研究報告」用自己的名義來發表也不是問題。而且如果參與的研究生有3人,似乎該3人都可以用同一篇報告,來作為自己碩、博士論文。這樣子就會同一篇研究報告可以作多種用途。不就可達到「一魚五吃」的效果。「林教授的論點為一魚多吃提供合法的論據。不過如果這就是台灣學術界的實務,這恐怕才是真正的台灣整體學術倫理的危機!」

竹科結案報告著作權歸管理局 蘇煥智:林智堅並非著作人

蘇煥智也說,以2008年竹科管理局委託中華大學科技管理學系的研究案,計劃主持人是李友錚、王明郎2位教授,報告也是以2人名義提出。林智堅當時是立委柯建銘的助理,也是研究生。據賀力行、王明郎2位教授表示,林智堅有參與此一研究案,並舉2008年4月份研討會文章來証明。但該報告只有15頁,而林智堅的碩士論文共67頁,而且該文第一作者是賀力行教授。只能証明林智堅對文章有參與貢獻,頂多只是該文的共同著作人之一。

蘇煥智提到,至於竹科的結案報告,主持人李友錚、王明郎2位教授。縱使有其他研究團隊成員參與撰寫,再經過教授修改。但因具名是李友錚、王明郎2位,所以著作人仍然是該2人這是很具體的。而依約該著作財產權歸竹科管理局。總之竹科管理局這一份委託報告,林智堅並不是著作人。

蘇煥智質疑,只因他有參與該計劃研究,也沒有查證他是否是整本報告的撰寫者,就認為林智堅可以以自己名義發表該研究計劃報告,這是完全誤解著作權法的規定。如果這是台灣學術界的實務,那也真是太可怕了。其實從著作權法的角度來看,這也是違法的。從3個共同作者,直接變成單一作者,這已經侵害著作人格權,過去也被認為是構成偽造文書的一種。當然也同時構成「抄襲」,違法複製侵害共同著作物。

最後,蘇煥智也說,林智堅主張論文授權書上寫的日期是7月1日,而科管局結案報告是6月20日,所以林智堅主張說他的論文在6月20前完成,並沒有抄襲新竹科管局的結案報告。不過如果照林智堅這樣的辯駁,那是否反而是2位教授抄襲林智堅的論文呢?或者是根本二篇文章另外有一個相同的代筆人呢?「我認為,二位教授應該出來回答這個問題!」

喜歡這篇文章嗎?

羅立邦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