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趙藤雄4點共識 大巨蛋重新議約

2015-01-21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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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長柯文哲(左)與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21日晚間會面,討論大巨蛋爭議,並達成4點共識。(余志偉攝)

台北市長柯文哲(左)與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21日晚間會面,討論大巨蛋爭議,並達成4點共識。(余志偉攝)

台北市長柯文哲與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21日晚間在台北市政府會面,討論台北大巨蛋相關爭議。經過1個半小時協商,雙方達成重新議約的共識,遠雄也承諾年底前完工。趙藤雄離開市府時表情輕鬆,表示結果還不錯,由北市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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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發言人林鶴明表示,雙方將依據原契約中23.4條的規定,台北市政府與遠雄巨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契約規定變更的準備作業。雙方將各自成立專案小組,台北市政府由鄧家基副市長召集,遠雄由湯佳峯總經理召集,後續聯繫工作由雙方專案小組直接聯繫。

會中雙方針對遠雄提出的要求,達成4點共識:

1. 針對移樹問題:光復南路、忠孝東路,遠雄必須依照市府公布的移樹標準作業程序(SOP)進行移樹作業。

2. 地下連通道會施作,但修改成新的設計圖,並會和護樹團體和國父紀念館進行協調。

3. 捷運國父紀念館站「5號出入口」及「通風井」移設連通案因工期緊迫,遠雄儘速提出細部設計規劃,市府答應儘速協助解決。

4. 遠雄承諾大巨蛋將在今年底完工,台北市政府將盡力協助。

關於遠雄工期延後的罰則、監察院提出的39項糾正等問題,也將由雙方專案小組進行討論。

媒體詢問,柯文哲中途離席30分鐘,是否意味一開始會談不順利?林鶴明表示,一開始雙方討論還沒有交集,因此柯文哲先離席到市長辦公室,對遠雄提出的要求進行了解,閱讀完相關資料後再繼續討論。

參與談判的北市府顧問洪智坤透露,遠雄一開始準備了6大本資料,一開始態度相當強硬,讓柯文哲不滿離席,暫停協商,走回市長室。柯離開後遠雄態度才放軟,最後接受重新議約的條件。

洪智坤表示,柯文哲一開始就清楚告訴趙藤雄「時代不一樣,社會也不一樣,1個趙藤雄等於10個葉世文,希望他能夠注意社會觀感。」洪智坤指出,今天市府的要求,遠雄也同意了,重新議約,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台北市政府一定會保障市民的權益,保護公務員依法行政。

台北大巨蛋位於前身為松山菸廠的台北文化體育園區,在光復南路與忠孝東路、市民大道之間,為一座多功能室內棒球場,樓地板總面積3萬5000坪。2017年8月台北世界大學運動會(世大運)的開、閉幕式和棒球比賽決賽,都預計將於台北大巨蛋舉行。

2004年5月,遠雄企業團與日本竹中工務店等協力廠商合組的「台北企業巨蛋聯盟」獲選為大巨蛋BOT案最優申請人。2006年10月,台北企業巨蛋聯盟籌設的「遠雄巨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台北市政府簽約辦理「台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台北大巨蛋BOT案」,由時任台北市長馬英九與遠雄企業團董事長趙藤雄代表簽約。

2014年4月21日,松菸巨蛋附近道路拓寬工程,遠雄強行移植行道樹,因而引發台灣護樹團體聯盟抗爭;23日~25日,雙方發生多次衝突,之後護樹志工開始夜宿,遠雄也於26日起暫停施工,演變成長期抗爭。

2014年6月6日,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到廉政署前舉行記者會,指控大巨蛋自招標開始即涉嫌充斥甄審委員接受遠雄飲宴、收賄,台北市長郝龍斌等相關首長護航。

2014年7月,監察委員黃煌雄、葛永光調查指出台北大巨蛋4項開發爭議:1. 體育園區變更為商業特區;2. 大巨蛋不符國際賽場標準;3. 為拓寬道路粗暴移植老樹;4. 不專業工程會阻礙市府處分。

2014年12月底~2015年1月初,公民團體向新當選的台北市長柯文哲送出陳情書。 1月8日,柯文哲與公民團體見面討論後表示,考慮不做地下道以化解移樹爭議,後來並表明反對開挖地下道。

2015年1月15日,柯文哲指稱馬英九與遠雄簽的大巨蛋BOT合約是「割地賠款的不平等條約」。

這塊土地市值初估至少2000億元,遠雄花費288億元興建,卻只有80億用在大巨蛋場館,其他208億全部都是商場建設,市府只獲得權利金0元、公告地價1%的租金6700萬。市府當初買地借了140億,每年利息粗估2億,因此每年市府至少虧損1.3億,但遠雄50年預估可收入7300億元。而且除了世大運外,未來市府每年只有10天檔期能在大巨蛋辦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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